《审计学》试题及答案

时间:2017-04-27 11:59:27 审计学 我要投稿

《审计学》试题及答案

  审计学是一门专门研究审计理论和方法,探索审计发展规律,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社会学科。以下是由阳光网小编整理关于《审计学》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审计学》试题及答案

  《审计学》试题及答案(一)

  问: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包括会计监督吗?

  回答: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不包括会计监督,但包括对会计的监督。

  提问:为什么要进行控制测试?

  回答:控制测试的目的是获取对准备予以信赖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的证据,从而确定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和程序。

  提问:民间审计报告都有那些类型?

  回答: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提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什么组织?

  回答:是全国性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组织。

  提问:我中级会计学得不是很好,是不是影响审计学的学习?

  回答:审计与会计关系密切,会计学是学好审计基础。所以你要努力补习一下会计学基础知识。

  提问:民间审计与国家审计的区别在哪 ?

  回答: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相对于审计客体而言都是外部审计,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但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审计方式不同。国家审计是强制审计,民间审计是受托审计。

  (2)审计对象不同。国家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民间审计的对象包括一切营利及非营利单位。

  (3)审计监督的性质不同。

  (4)审计实施手段不同。国家审计是无偿审计,而民间审计是有偿审计。

  (5)审计的独立性不同。国家审计体现为单项独立,而民间审计体现为双向独立。

  (6)所依据的审计准则不同。国家审计所依据的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而民间审计则依据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

  提问:今年的审计学感觉理论方面比较多,而课堂在讲案例方面就比较少,而我们的课时按排得也比较少。我目前就是不懂得一个案例拿起来应该从那方面作为切入点来开始做?

  回答:首先,《审计学》主要是讲述的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同时,还介绍了一下基本技能的操作。

  其次,由于目前涉及的财务审计案例较多,因此,如果要想审查好财务案例,还必须具备会计学方面的知识。

  再次,做审计实务题时,先要看其是否符合有关的会计制度规定,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然后按照会计制度要求提出改进建议。

  提问:实务题有一些难度,请问有技巧吗?

  回答:1、指出存在问题。由于《审计学》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门学科,因此,同学们首先要看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行业制度的规定,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看其有哪些业务与之相抵触,并予以明前指出。

  2、分析问题原因。同学们要紧密结合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管理实际状况,尽可能详细地分析被审计单位财务舞弊的客观与主观原因,说明被审计单位违规行为时故意还是无意。

  3、提出改进建议。同学们要按照国家有关的审计法规体系要求,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制度现状,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程序及方法,生产经营部门和管理人员对管理的要求,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改进意见。

  提问:审计计划由部门经理编制对吗?

  回答:民间审计的审计计划是由项目负责人编制。

  提问:如果审计人员认为资产负债表的错漏加总为10万员时是重要的,损益表的错漏报加总为20万员是重要的,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审计人员将其重要水平定为多少?为什么?

  回答:该注册会计师应选择的重要性水平为10万元,因为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当不同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时,注册会计师应选择最低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 考虑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应选择最低的重要性水平。

  提问:调节法只包括对未达帐项的调节,这句话是否正确,请解释一下 ?

  回答:错,因为还可以调节原材料、产成品等。

  提问:在审计过程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越多越好吗?

  回答:并非证据越多越好,而是以能够满足被审计事项的需要为度。

  提问: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属于什么类型?

  回答:政府型(行政型)。

  提问:审计人员准备从2000张编号为0001至2000的现金支票中抽取100张进行审计,并将抽取起点随机确定为1975,采用系统抽样法所抽取的第5个样本号为0055,请问是怎么得出来的呀?

  回答:计算抽样间隔=2000/100=20

  1975的间隔20是1995,下一个是2015,下一个是2035,第五个就是2055。

  提问:如何评估审计的风险?

  回答:1、内部建设要强化。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法规库,以保证审计项目的法规需要。二是建立被审计单位信息资料数据库,做到审计信息资源借鉴与共享,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三是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建设,提高计算机审计的效率,把审计风险降到最低。

  2、审计过程要规范。一是加强审前调查,摸清被审计单位业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内控管理情况,明确审计内容,把握审计重点。二是认真开展符合性测试工作,判断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为下一步评估风险提供必要的依据。三是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切实把有关要素撰写入审计方案,把握住审计风险的控制点,为实施好审计项目打下基础。四是严格按照审计文书编制要求,搞好审计文书的编制工作,做到文书格式的统一,用语的准确,避免因随意化增加审计风险。

  3、审计职责要明确。对具体项目任务,要细化分工,把审计组成员的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既分工,又相互配合。同时,审计组长要搞好审计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对工作出色,项目完成得较好的组员要给予表扬,对违反规定、工作松懈,造成审计风险的组员要追究过错责任。

  4、业务培训要坚持。通过业务培训,创新审计观念、思路与方法,增强责任感,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真正从思想上、观念上深入理解、分析审计风险,在项目执行中采取有效的方法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

  提问: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有什么区别?

  回答:在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使用审计抽样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统计抽样方法,也可以使用非统计抽样方法。统计抽样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抽样方法:(1)随机选取样本;(2)运用概率论评价样本结果,包括计督抽样风险。

  统计抽样的样本必须具有这两个特征,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征的抽样方法为非统计抽样。一方面,即使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随机原则选取样本,如果没有对样本结果进行统计评估,就不能认为使用了统计抽样。另一方面基于非随机选样的统计评估也是无效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运用职业判断,确定使用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方法,以最有效率地获取审计证据。例如,在控制测试中,与仅仅对偏差的发生进行定量分析相比,对偏差的性质和原因进行定性分析通常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使用非统计抽样可能更为适当。

  注册会计师在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方法之间进行选择时主要考虑成本效益。统计抽样的优点在于能够客观地计量抽样风险,并通过调整样本规模精确地控制风险,这是与非统计抽样最重要的区别。另外,统计抽样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高效地设计样本,计量所获取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定量评价样本结果。

  但统计抽样又可能发生额外的成本。首先,统计抽样需要特殊的专业技能,因此使用统计抽样需要增加额外的支出培训注册会计师。其次,统计抽样要求单个样本项目符合统计要求,这些也可能需要支出额外的费用。非统计抽样如果设计适当。也能提供与设计适当的统计抽样方法同样有效的结果。注册会计师

  使用非统计抽样时。必须考虑抽样风险并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但不能精确地测定出抽样风险。

  不管统计抽样还是非统计抽样,两种方法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设计、实施和评价样本时运用职业判断。虽然传统上将非统计抽样称为判断抽样,但这并不代表统计抽样不需要职业判断。另外,对选取的样本项目实施的审计程序通常也与使用的抽样方法无关。

  提问:在坏账准备计提方面出现作弊,审计时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回答:审阅应收账款的明细账;函证应收账款的往来账目;抽查有关会计凭证,验算计提坏账准备额,对于差额应当及时调整!

  提问:制度基础审计和账目基础审计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回答:1、账项基础审计取证模式。最早的审计取证模式是以会计资料为切入点进行查错纠弊式的审计,其基本要求为,审计人员首先取得各个账项的明细表,与总账核对后再核对会计报表,顺向或逆向核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通过检查、观察、函证、询问等具体方法取得证明性材料。审计工作考核指标是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审计程序是采取凭经验直接看账的做法,审计过程一般不编制工作底稿,只对查出的问题取证,审计档案也是按报告所列问题先后排列证据,审计结果的表达方式是审计决定和意见书。通常查出几个违纪违规问题后即可结束审计,但很少有完整的审计,虽然审计结果也对被审计对象做出评价,但没有规范的工作底稿为依托,很难说明会计信息反映实际情况的真实性,做出有证据支持的全面评价。这一时期,开始引入“测试”的方法,同时由于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出现,使得详细检查的方法逐步向抽样检查的方法过渡,但并未彻底改变传统的账目基础审计。

  2、制度基础审计取证模式。在现代企业经营环境下,制度基础审计是人们公认的审计取证模式。它是以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为基础所进行的审计,其程序设置切入点是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测试和评价,来确定账表余额检查的深度与广度,最终达到检查证、账、表余额真实性的目的。其基本审计证据模式是:调查内部控制的证据、控制测试的证据、业务实质性测试证据、分析性测试的证据、详细的余额测试的证据。在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基础上实施分析性测试,通过对不同业务过程的内控制度下产生的财务资料、非财务资料,以及相互之间关系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对该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以及执行情况做出全面分析与评价,进而有重点地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注重剖析产生财务报表结果的每个过程,从而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降低了审计风险。制度基础审计的出现,突破了账目基础审计的框架,采用了全新的思路与措施,是现代审计发展和成熟的标志。

  提问: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回答: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1221号第11条把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描述为: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这种反向关系。 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将增加。

  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如何理解这个关系呢?举例说明一下他们的关系。例如:重要性水平为8000元时的审计风险就比5000元时的审计风险要低。因为如果重要性水平是8000元,则意味着低于5000元错报与漏报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仅仅需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处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如果重要性水平是5000元,则金额在5000元到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查处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显然,查出所有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要比查处所有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的风险低。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重要性水平是那种形式的水平呢?许多学者都认为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即他们认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是呈反向关系的。笔者认为审计重要性水平的表现形式与审计的风险的表现形式有着对应的关系。即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计划或评价审计结果阶段所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越低,那么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就越低,既审计的风险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反之,则相反。而最终审计工作完成后所承受的实际审计风险则取决于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与实际重要性的偏离程度,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是水平计划或估计的高了,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本身本来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有所减少,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增加了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二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计划或估计的低了,就意味采取更为谨慎的审计策略,执行更详细的审计程序, 从而增加查处错报与漏报的可能性,降低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但这会加大审计成本。所以笔者认为审计准则里的重要性水平指的不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是计划或估计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指的不是最终接受的审计风险。而是由于采用更高或更低的重要性水平,所导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不能查出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的大小,即出错的概率。实际上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实际的项目审计风险只是能够定性而不能定量的,如果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是实际的审计风险,将会使这种关系的描述失去意义。

  (2)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相互作用

  由于审计工作固有的限制,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而重要性水平则是抽样审计理论下的产物。在现代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中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相互作用表现在:一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需要考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检查风险高,则重要性水平就会计划或估计的低一些,如果检查风险低,则重要性水平就会高。二是 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会影响审计风险。总之在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中我们要从两方面考虑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一是从重要性的确定角度考虑审计风险,二是从审计风险的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只有考虑这两方面才会更加深入的理解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反向关系。从而指导我们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工作与学习。

  提问:在实施招待费审计时有哪些窍门?

  回答:公款吃喝44万余元被认定为贪污罪的浙江一卫生院院长,成为我国因公款吃喝被判入狱的第一人。近年来,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招待费超标准列支问题已成为被审计单位的共性问题,而且屡查屡犯,为当今社会一大顽疾,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也给我们审计人员如何加强审计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待招待费的审计不能“穿新鞋走老路”,要不断创新思路,采取科学的审计方法。

  首先,要进行纵横比较,分析发现是否存在支出异常现象。在审计初期,对账面反映的招待费支出先要进行比较分析,所谓“纵”是指将被审计期间的招待费发生数额与以往年度数额进行比较;所谓“横”是指将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招待费发生数额与情况类似的其他单位比较。通过比较,查看是否有突然的增减变化,借此分析变化的原因。

  第二,要跟进资金流向,查找是否存在转移资金进行吃喝。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在“经费支出-公务费”中取证招待费发生的数额,还要关注“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的开支情况,更要跟进资金拨付情况,追查有无将资金拨出到下属或关联单位,然后进行公款吃喝,逃避审计、财政监督的行为。

  第三,要关注收入状况,查找是否有私设“小金库”进行吃喝。结合对收入科目尤其是预算外收入的审计,查找有无将应收未收、应收少收的金额私存私放,作为吃喝经费。

  第四,要结合地方或部门的有关廉政建设、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对招待费的审计不仅依据财经法规中“列支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之规定,更要参照廉政建设的规定。关注被审计单位日常接待的内容是否正常、程序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健全、财务列支凭证是否合规。

  第五,要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招待费审计的审计结论,不仅要定量判断超标准列支的金额,更要定性分析超支的原因,区分正常公务接待与公款吃喝的不同,揭露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的金额,评价招待费超支及较以往年度增加的原因。

  第六,要改变“罚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严肃执法。在处罚时,对发现的招待费数额大、公款吃喝情况严重的应依法移交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提问: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如何处理?

  回答: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提问:一般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否也应当按照金融工具有关准则进行处理?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是否应当遵循金融工具准则中的方法,先前的账龄分析法等是否不再适用?

  回答:新准则下,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因而,所有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

  所有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也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要求进行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了如下规定: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应当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从目前已经披露完毕的上市公司2007年半年报来看,有很多上市公司仍然对所有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计提,即不区分单项应收账款的金额是否重大。这种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

  企业应该在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应区分单项金额重大与非重大。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应该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金额非重大和的应收账款可以按照原来的账龄分析法计提。

  提问:我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全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条件,目前仍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原企业会计准则,我公司目前可否在现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老准则的基础上,再选择部分适合我公司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回答:自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或“新准则”)以来,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国资委于2006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表,即所有中央企业要在2008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属上市公司资产或收入占集团比重较大的企业,应当于2007年率先执行。

  从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时间表来看,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 2008年在中央企业实施。2009年——争取全面推开,所有大中型国有企业全面实施。

  企业不能在执行现《企业会计制度》和旧准则(财政部2006年以前发表的准则)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适合公司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提问: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用公允价值计量,但为何前者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后者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回答: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属流动资产,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属非流动资产。此外,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且持有期限较短,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其公允价值以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因此,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中,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应该特别关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情况。企业管理层在取得金融资产时,应当正确地进行分类,不得随意变更。

  提问:新准则和原制度对捐赠资产(包括实物和现金)和接受捐赠资产的处理有何不同?

  回答:(1)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

  在原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接受捐赠资产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进行核算。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及准则的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年度终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价值资产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算应交的所得税,下同),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的资产捐赠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新《企业会计准则》确实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门说明,但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6301 营业外收入”总账科目的说明中对此进行了说明,即:“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具体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52页)

  例如,某公司2007年8月10日接受一外商捐赠轿车一辆,根据发票及报关单有关单据,该轿车账面原值300000元,估计折旧100000元,运费2000元。

  借:固定资产 202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00000

  银行存款 2000

  因此,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2)企业对外捐赠的处理

  在原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

  例如,某公司2005年9月18日支援希望工程,由银行信汇180000元,补助光明村小学建设教学房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18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

  新《企业会计准则》也没有对“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如何处理进行专门说明,但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6711 营业外支出”总账科目的说明中对此进行了说明,即:“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具体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61页)

  因此,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通过 “营业外支出”进行处理,与原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一致。

  提问:如果执行新准则前应付福利费有余额要怎么处理呢?

  回答:《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目前很多企业非常关心原来计提的福利费问题,如果企业在执行新准则以前计提的福利费没有开支完,即存在较大的贷方余额,此时企业在执行新准则前可以考虑如何将这部分福利费以合理的方式花出去,否则执行新准则后,要对这部分余额进行调整,计入管理费用。当然执行新准则前存在借方余额的,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提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取消后,企业如何处理?

  回答: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其他费用。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企业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资产负债观要求不符合资产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项目不能够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因此,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上述两个科目实质上是属于结算类科目,新准则会计科目取消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

  原待摊费用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原预提费用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原企业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新准则规定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可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或转入预付帐款科目处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或预计负债科目,如果不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只能冲回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提问:我公司现取得一地块,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入账呢?

  回答:新准则下,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规定进行摊销。

  如果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使用,则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如果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是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提问:新会计准则下关联方交易差价如何处理?

  回答:原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差价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形成的差价,这部分差价主要是指从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给关联方、转移债权、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关联方之间承担债务和费用以及互相占用资金等,因其关联交易显失公允而视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中的关联交易差价不得用于转增股本与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再进行处理。

  新《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因此,新《关联方披露》准则认为关联方交易是不公允的,已经在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不需要再单独核算“关联交易差价”。

  企业原“资本公积”科目中的关联交易差价余额,执行新准则后应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单设“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进行核算,该部分金额在执行新准则后,可用于增资、冲减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合并差额等。

  《审计学》试题及答案(二)

  提问:在08年执行新准则后,这部份委托贷款余额放在什么科目?

  回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1303贷款”科目核算说明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应将‘1303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具体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75页。)这说明,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置科目单独进行核算,企业原委托贷款余额转入新的“1303 委托贷款”科目余额。

  提问:企业在对固定资产定期更换配件时,如果替换配件的成本满足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条件,如何处理?是不是所替换配件的成本金额较大的需确认为固定资产?

  回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定期更换配件属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该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关于后续支出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定期更换相关配件通常属于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维护支出,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不存在是否区分替换配件成本金额大小的问题。如果属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只要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则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区分金额的大小。

  提问:母公司A公司将其控股B子公司70%的股权,经评估后,全部转让给其另一控股子公司C公司(60%),C公司一次性支付现金购入。评估前,B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净资产10亿元,评估后为16亿元。这评估增值的6亿元,在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能否反映为6亿元的投资收益?如何处理?

  回答: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1)不属于交易,而是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

  (2)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行为。既然不是购买行为,就不存在购买价格,没有新的计价基础。因此,参与合并各方的净资产就只能按照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既不因合并而增加,也不因合并而减少。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C公司从母公司A公司购入B公司70%的股权,这种同一企业集团内的合并应该被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B公司与C公司合并前同受母公司A公司的控制。

  这种情形下的企业合并不能确认该子公司的评估增值收益,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也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C公司处理时按照取得该B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C公司支付的现金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提问:新准则下,企业的预付工程款如何核算?

  回答:在原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预付工程款在“在建工程”里核算。新准则下,企业的预付工程款在“预付账款——预付工程价款”下核算。即预付工程款不能直接走在建工程成本。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提问:企业出租的房屋建筑物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是从租赁开始日还是租赁期开始日进行处理?

  回答:企业将原本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改用于出租,应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相应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在《租赁》准则及其指南中有关于两者的明文解释。租赁开始日和租赁期开始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开始日。

  提问:新准则下存货盘盈、盘亏和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如何处理?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处理的规定为何不一致?

  回答:(1)企业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

  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企业存货、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②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处理如下: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企业盘亏的存货和固定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11条中提到“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但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由于流动快,不容易区别具体年份,所以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作为前期差错,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而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比较少见的,也是不正常的,并且固定资产盘盈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提问:企业在IPO时对于原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利润如何计算?

  回答:企业在IPO时应将原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期初至报告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并且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如果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原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某子公司不能纳入合并范围,则仍然要将该子公司期初至报告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不用调整。

  提问:请解释小金库的相关问题?

  回答:“小金库”是民间俗语,是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产生的衍生物,反映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的一种现象。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财政部组织清理的“小钱柜”,而1986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时开始俗称“小金库”。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曾先后开展了两次(1986年和2009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效。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2009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然后再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此次治理工作对“小金库”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一、“小金库”形成的原因

  我们对“小金库”年年清理,年年有收获,但是“小金库”何以还有那么多,还有那么多的干部陷入“小金库”中,不能自拔。因为“小金库”的诱惑太大了,有了“小金库”,等于是给领导或管理人员放了一个可以任意支取的小钱柜。“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绝、屡查不止,除了其具有保管的隐蔽性,使用的随意性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无视法纪。一些单位领导为便于“搞活”和提高福利待遇,片面认为不是独落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还有一些单位为偷逃税款或截留收入,抱有幻想和侥幸心理,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更有一些人将“小金库”化公为私、侵占私分、中饱私囊。

  二是因为管理漏洞。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使某些别有用心者轻而易举地截留上缴款、收钱不入帐和虚报开支,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条件。

  三是欺上瞒下。为了欺骗上级主管和单位群众,逃避监督,将一些不合理支出,不在大账上反映,而在“小金库”列支,有的单位采取将应在财务大账列支的费用转移到“小金库”,增加单位可支配金额,在数据上做手脚,蒙骗上级,以完成考核指标。

  四是缺乏监管,由于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会计的任免、奖惩都由单位做主,“端人家碗,受人家管,就不能揭人家短”,所以财会人员在发现单位有违规违纪现象时也不能坚决抵制,有的甚至同流合污,制造假账,销毁“小金库”原始记录,逃避调查,设置取证障碍。

  五是处罚不力。由于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上,往往是重罚,大凡私设“小金库”,都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因此查出来后,要想处罚到某一个人的头上,就让执法执纪机关倍感为难。加之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保全自身利益,或为了不给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脸上“抹黑”,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特别是对私设的“小金库”一收了之,更是对再设“小金库”的一种鼓励。如此的“好人主义”思想,在较大程度上又助长了一些部门和单位“顶风违纪”的不良风气,“小金库”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小金库”的危害

  1、违纪违法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小金库”虽小,但其危害性却不小,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小金库”不仅为少数领导者违规使用资金提供了条件。往成为贪污挪用或集体私分的对象,导致某些部门单位腐败问题层出不穷, “小金库”一旦形成,就会被少数人掌握,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有的领导者将“小金库”视为私人的钱袋,一些纯属私事的开支也往里面塞;有的“小金库”方便了公款吃喝和公款行贿;而有的领导者建立“小金库”就是为了贪污挪用或者集体私分。

  一是腐蚀了党的领导干部。由于“小金库”管理和支配往往掌握在党员干部手里,且普遍存在公款私存、随意进出、收支混乱无帐等现象,这样,不仅使一些人挥霍无度、无所顾忌,而且让少数人挪用、私分、侵占甚至贪污制造了“良机”、带来了“便利”、提供了“温床”;二是助长了“拜金主义”。“小金库”已成为一些单位领导干部游山玩水、乱奖滥发、隐瞒报帐内容等非正常开支的重要渠道,对“拜金主义”思潮的滋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三是损害了干群关系。少数党员干部凭借“小金库”请客送礼、侵占私分、贪污挪用等不法行为,一旦被揭露,在群众中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容易造成群众对领导的种种猜测、议论和不信任,这种损害领导干部公仆形象的行为,同样也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

  2、国有资产流失

  现在“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大,有的“小金库”的数额已上十几万、百万,甚至上千万,“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对企业各种收入的截留或转移,国有企业存在的“小金库”致使企业效益缩水,这给国家财产和集体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3、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搞“小金库”违规。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出现“两本帐”、“多本帐”,甚至假帐,“小金库”的资金游离在财务、审计监督之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甚至造成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对成本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

  三、根治“小金库”的对策探究

  (一)加强教育,使其不为

  加强教育,使其明确共产党人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不仅仅是自己管辖区域的代表;

  加强法纪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强全局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要教育各级干部从党和国家建设的根本利益出发,自觉从自身做起,清正廉洁;

  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反复强调“小金库”的存在对经济发展的危害、对个人的腐蚀和影响,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通过发动群众,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建立正规的经济管理秩序,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使其不为。

  (二)完善制度,使其不能

  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的漏洞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标本兼治。创新完善机制,增强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使各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堵住漏洞,把好关,使其不能。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使其不便

  各级审计纪检、财务部门要把财经纪律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要把群众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维护财经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使其不便。

  (四)严肃查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使其不敢

  “小金库”主要存在于机关(部门)和有创收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支配权主要在单位(部门)领导。因此,在查处“小金库”中,各级领导和机关,要严肃认真,以身作则,按级负责,一级查一级,不走过场。对私存私放“小金库”的单位,除没收其资金外,对单位(部门)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严格按财经法规予以处罚,让“小金库”无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使其不敢为。

  提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比较?

  回答: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中常用的两个概念,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迅速发展和不断开放的今天,进一步理解和区分两者的联系和区别,合理界定各自的责任范围,对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企业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计在现代经济管理中积极作用,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审计责任的含义

  审计责任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的,是注册会计师对执行审计业务所作的评价和鉴证所承担的责任。在西方国家,注册会计师被誉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虽然审计费用由被审单位支付,但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只对被审单位负责,而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依照独立审计准则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表达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出具审计报告表达审计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可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具有既要对被审单位负责,又要对政府负责,还要对投资者等社会公众负责的多重性。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做到应有的职业谨慎,取得充要的审计证据,从而出具公允的审计报告和发表公允的审计意见,做到“审计真实”。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行政责任,即注册会计师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及相关执业标准,必须承担行政上的法律后果,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营业和撤消、对注册会计师警告、暂停执业和吊销证书。二是民事责任,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于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违反合同或民事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它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三是刑事责任,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舞弊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会计责任的含义

  会计责任是对被审单位而言的,是被审单位对进行的会计核算、编制的会计报表所应负的责任。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因此,会计责任可以确认为会计反映责任和会计监督责任。会计反映责任包括对经济业务进行完整的记录,运用专门方法对会计事项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全面地反映,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监督责任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同时,会计主体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监督的责任。

  会计责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二是对各项经济事项作出完整的记录;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四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即所谓“客观真实”,对事物的证明达到反映事物本来面目的程度;会计资料的合法性,是指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的完整性,是指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资料必须全面、系统,既不发生疏漏,又不发生以偏盖全的现象。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综上所述,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联系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目标的一致性。不论审计单位还是被审计单位,他们的工作都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客观基础的同一性。不论审计单位还是被审计单位,都是根据同一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也就是说,两者反映和监督的对象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但是两者也有区别:会计责任是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直接地反映和监督,对反映经济活动的财务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直接负责,即是否“客观真实”。审计责任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间接监督,是对会计确认的再确认,是对会计责任的一种监督,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只能做到“合理保证”,意即“审计真实”之说,而不能以“客观真实”的标准来衡量“审计真实”。

  四、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

  根据《会计法》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行为应界定为企业的会计责任:

  1、违反《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及进行会计核算。比如,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另设置一套或多套账簿,使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报表;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人为调节利润;对应确认的费用、损失、负债不确认或不披露,高估资产和利润;通过巧立名目进行虚假资产重组,粉饰会计报表等。

  2、违反国家及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偷税、漏税。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取得纳税凭证;对应税经济事项不做或多做会计处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

  3、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企业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推脱本应由企业担负的会计责任。如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或对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资料进行变造;对注册会计师的询问不如实回答导致注册会计师误解或拒绝回答;对注册会计师要求所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不给予必要配合或有意设置障碍,导致注册会计师产生审计错误等。

  4、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企业不予采纳,该调整的账务不调整,该披露的信息不披露;或者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提出的审计意见采取避重就轻的处理方式,这都应界定为企业的会计责任。

  5、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共同作弊,企业也应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

  6、企业违反了其他一些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如未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会计监督制度、拒绝接受依法检查。未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未妥善保存会计资料,造成丢失和毁损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等。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下列行为应界定为审计责任:

  1、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没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企业的会计报表凭主观臆断就出具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虽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却没有索取被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必要的审计证据,遗漏或回避了企业重大问题而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如没有披露出企业重要的购销、投资、担保等合同;或者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被审企业会计处理的重大错误及高层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但迫于客户关系或某些方面的压力,未能根据事实真相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而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与审计工作底稿的证据和结论不符。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发现被审企业个别经济事项存在差异,在审计工作底稿上也有记录,但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没有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与审计工作底稿相符的审计报告,如本应该出具保留意见类型但出具的却是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4、注册会计师为了个人私利和被审企业共同作弊,出具虚假、违法的审计报告,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5、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等。

  五、应注意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有时很难明确区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与注册会计师没有尽到应有的审计责任有关。但是,绝对不能把注册会计师当作被审单位会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保证人,因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只能做到“合理保证”。再说注册会计师还有职责以外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业务,例如,企业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通常会编制一些前景财务资料,如未来年度盈利、资本预算、现金流量预测等,为了增强说服力,往往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日后因经过审核的前景财务资料对投资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其责任应该归谁来负?这就难以分清楚。因此,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出明确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具体范畴,以强化各自的责任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人的正当利益,确保市场竞争公平、规范和经济有序、健康地发展。

  提问:审计企业的利润分配表的核心在哪里?主要对那些科目着重审计?

  回答: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利润分配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的报表。它是损益表的重要附表,是对损益表的必要补充,通过利润分配表,可以了解企业利润分配的去向,检查企业利润分配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该表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净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表,按其反映的内容分三个部分,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十盈余公积补亏-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

  审计企业利润分配的去向,检查企业利润分配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主要对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应付股利等科目着重审计。

  提问: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在哪里?主要对那些科目着重审计?

  回答: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被审计单位某一特定时日财务状况的报表,它是一种静态会计报表。审计人员在审计时,首先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格式的审计,以确认资产负债表外在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其次对资产负债表格式的年初、期末数进行审查。审查年初数的目的在于了解前后会计期间财务资料的连续性,使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审计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通过对上期会计信息的比较、分析,以确定异常变动项目,为后续审计确定重点。对其期末数的审计,是资产负债表审计的重点和主要工作,期末数主要是依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期未余额填列,审计时应重点注意如下几点:

  1、资产项目金额是否反映其实际成本。资产负债奉各项目金额约必须反映其实际价值,在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计价核算时,必须将相关项目调整为实际价值后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中填列。如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必须将其成本差异与计划成本相加或相抵计算出实际成本后在存货栏目中填列,不能以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另外,有些资产项目还要反映其净值,如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填列资产项目时,应减去坏账准备及已提取的累计折旧。

  2、各项目数字符号标示是否正确。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栏除坏账损失、累计折旧以其贷方余额填列外,其他一股以相关账户的借方余额填列。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一般以相关账户的贷方余额填列,但有时会出现本应据其借方余额填列,但账面余额却在贷方,如资产类项目中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固定资产清理等,出现这种情况,必须在填列时加负号。也有本应据其贷方余额填列的,结果账户余额在借方如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未付利润、末分配利润等,其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费超支、多缴(预缴)税金、期末亏损未分配、利润体现为红字等,出现此种情况,在填列时同样也需加上负号。但有的项目如出现负方反映,则必须进一步查明原因,在对存货进行核对时,有时会发现其中有的项目出现红字,包括原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以上账户出现红字,除账务处理不及时外,还应注意是否因多摊成本,或出库价高于入库价造成逆差,从而出现价格红字。此种情况一经查出,应据实冲减成本,体现收入增加盈利。

  3、报表项目的填列口径是否正确。以房地产企业为例,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据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第一,直接通过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主要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类的有关项目。第二,根据总账或明细科目的余额相加后填列,主要为货币资金项目应由“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相加后填列。第三,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投资应扣除其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4、审查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是对资产负债表的注释。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充分,资产负债表应根据要求填列相关的注释,如“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原值”、“库存商品期未余额”等,这些项目对资产负债表起补充说明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问: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

  回答:一、审前准备不充分。做好审前准备工作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审前准备主要包括:制定审计方案、进行审前调查、收集法律法规、下达审计通知书等。如果审前准备不充分,势必影响审计项目质量。

  二、采用审计方法不当。采用科学的审计方法,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审计人员要灵活运用审计方法,不能只一味地追求看凭证、抄数字,这样很难抓住主要问题,影响审计项目质量的提高。

  三、审计取证不全面。审计中由于取证不慎重,不全面,取得的数字不真实,证明力不强,必然费时费力,达不到规定的审计项目质量要求。

  四、审计定性、处罚依据不准确。审计依据准确是审计任务顺利完成的关键。我们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的依据,不能模棱两可,否则,就会无法保证审计项目质量。

  五、审计人员业务技能不精湛。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熟练运用各种技能,才能更快更准确地发现和查出主要问题,才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提问:在途存货是否需要纳入盘点范围?

  回答:在途存货属于业务购入的存货,会计师应将其纳入存货盘点范围,但由于这部分存货存放位置的特殊性,注册会计师可以不进行盘点,而是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如询证方式审查。

  提问:与资本性支出有关的财务承诺是什么?

  回答:财务承诺是指财务上的某种许诺行为,一般是承诺借款、承诺购买等行为;与资本性支出有关的财务承诺是说该笔款项的支付是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而承诺的付款。

  提问:预收账款会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回答:暂时性差异的概念: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会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

  暂时性差异的列示:该差异在以后年度当会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或者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课税金额或扣除金额。

  暂时性差异的分类:暂时性差异可分为时间性差异及其他暂时性差异两类。

  前者是因收入或费用在会计上确认的期间瑕税法规定申报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后者则因其他原因而使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个人认为,预收账款是债务,还没有确认收入,因此,涉及不到新所得税准则中的暂时性差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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