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期末复习重点二

时间:2017-04-27 18:18:33 审计学 我要投稿

《审计学》期末复习重点(二)

  要学好《审计学》,考出好的成绩,复习需要有重点,下面是阳光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审计学》期末复习重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审计学》期末复习重点(二)

  第四章 审计程序、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程序

  (一)审计程序的涵义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活动的过程及该过程中各有关具体活动的顺序。

  审计程序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

  (二)承接审计业务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组成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参加审计小组的人员应该胜任该项审计工作,并与被审计单位保持独立。

  审计通知书是国家审计机关或内部审计机构签发的审计指令,其既是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书面通知,也是审计人员进驻被审计单位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依据和证件。

  内部审计机构往往是在制定专项审计文件之后签发审计通知书的。

  民间审计承接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分析审计风险,编制审计计划等。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管理层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审计人员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审计人员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三)制定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指审计人员为了完成各项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工作规划。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两种类型。

  1.总体审计策略的内容。总体审计策略的制定应当包括:

  ①确定审计业务的特征,包括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特定行业的报告要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组成部分的分布等,以界定审计范围;

  ②明确审计业务的报告目标,以计划审计的时间安排和所需沟通的性质,包括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预期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的重要日期等;

  ③考虑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以确定项目组工作方向,包括确定适当的重要性水平,初步识别可能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初步识别重要的组成部分和账户余额,评价是否需要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审计证据,识别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财务报告要求及其他相关方面最近发生的重大变化等。

  2.具体审计计划的内容。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规定,为了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审计人员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的规定,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人员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人员针对审计业务需要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

  (四)执行控制测试

  审计人员执行控制测试一般要经过简易抽查、初步评价内部控制、实施控制测试等步骤。

  (五)进行实质性测试

  (六)收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七)整理、评价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整理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就是审计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对证据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

  (八)撰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由审计项目负责人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应在审计人组织内传阅,提出修改意见,然后再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审计报告定稿后,应经审计组织的负责人进行复核、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应由审计人员签名并盖章,送交给审计委托人。

  (九)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指审计机关在审计结论和决定发出后的规定期内,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后续审计的目的是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限期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二、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特点

  审计证据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获取的真实凭据,用于证实或否定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性、合法性的一切资料。

  审计证据具有充分性和适当性等特点。

  1.充分性

  充分性也称为足够性,是针对审计证据应有多少数量而言的,必须要有足够数量的证据来支持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

  2.适当性

  适当性又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

  (1)相关性。相关性指所收集的审计证据要同审计目标和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有关。

  (2)可靠性。可靠性指审计证据本身及其来源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是依据法定审计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取得的。

  (二)审计证据的类型

  1.按审计证据形式分类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四种类型。

  2.按审计证据与审计对象的关系分类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类型。

  3.按审计证据的来源渠道分类可分为内部证据;外部证据和审计人员自己获得的证据三种类型。

  (三)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

  1.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

  (1)顺序检查法

  顺序检查法包括顺查法和逆查法两种。

  (2)范围检查法

  范围检查法包括详查法和抽查法两种。抽查法包括任意抽样法、判断抽样法和统计抽样法三种。

  (3)资料检查法

  资料检查法包括:

  ①审阅法可审查如下会计资料: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资料。

  ②核对法可进行下列核对:即,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单核对;账表核对;表表核对。

  ③查询法包括询问法和函证法两种。函证法包括肯定式函证法和否定式函证法两种。

  ④分析法包括对比分析法、连锁替代法、指数分析法和平衡分析法四种。分析法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对比分析法。

  2.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

  (1)盘存法

  盘存法包括直接盘存法和监督盘存法两种。审计人员在对现金和贵重的原材料,应采用突击性盘点。固定资产、大宗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应采用抽查性盘点。

  (2)调节法

  调节法的公式为:

  被查日存量=盘点日存量+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量-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量

  在实际工作中,调节法也常应用于银行存款余额的审查。

  (3)观察法

  采用观察法应与盘存法等其他审计方式与方法相结合。

  (4)鉴定法

  鉴定法指通过物理、化学、技术鉴别等手段来确定实物资产的性能、质量和书面资料真伪的一种方法。鉴定法是通过观察法不能取证时,可以使用的一种方法。

  (四)审计证据的鉴定

  1.鉴定证据的内容

  鉴定证据的内容包括鉴定证据的客观性,鉴定证据的充分性,鉴定证据的相关性,鉴定证据的可靠性,鉴定证据的重要性,鉴定证据的经济性等。

  2.鉴定证据的方法

  (1)分类。

  (2)计算。

  (3)比较。

  (五)审计证据的综合与运用

  审计人员在对审计证据鉴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综合方法与审计证据鉴定方法相结合成为一个整理分析审计证据的方法体系

  三、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其可作为审计过程和结果的书面证明,也可作为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类型

  审计工作底稿种类繁多、作用各异,一般可以按审计工作底稿的类别将其划分为综合类审计工作底稿;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备查类审计工作底稿等三种类型。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1.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一般应具备的基本内容为: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审计项目名称;

  ▪ 审计项目的时间或期间;

  ▪ 审计过程记录;

  ▪ 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 审计结论;

  ▪ 索引号及页次;

  ▪ 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 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 其他应说明事项等。

  2.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

  常用的审计工作底稿有:重分类调整分录汇总表;询证函;库存现金盘点表等。

  3.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要求

  填制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与形式上应遵循一定的规范要求。

  (1) 审计工作底稿内容上的规范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内容上的规范要求为:资料翔实可靠;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

  (2) 审计工作底稿形式上的规范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内容上的规范要求为: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4.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应当体现审计过程的“轨迹”,应当将取得证据的过程记录下来,如核对账表余额,复核数据计算,研究与评价内部控制的内容,都要用文字作适当的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

  审计工作底稿审核的三级复核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审计工作底稿审核时建立的,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为复核人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是目前比较普遍采用的。审计工作底稿审核的三级复核制度主要的内容包括项目经理复核;部门经理复核和主任会计师复核等。

  第五章 销售与收款审计

  一、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容与特点

  一般制造企业,需要通过采购原材料并将其用于生产流程制造产成品卖出取得销售货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收取银行手续费,以及通过对客户资金进行谨慎投资,获利后收取相关理财费用。

  典型的销售与收款循环所涉及的主要凭证与会计记录有:客户订购单、发运凭证、销售发票、商品价目表、贷项通知单、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应收账款明细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折扣与折让明细账、汇款通知书、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坏账审批表、客户月末对账单、转账凭证、收款凭证等。

  销售与收款循环所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接受客户订购单、批准赊销信用、按销售单供货、按销售单装运货物、向客户开具账单、记录销售、办理和记录现金与银行存款收入、办理和记录销售退回以及销售折扣与折让、注销坏账和提取坏账准备等。

  二、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销售和收款业务的关键控制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适当的授权审批

  2.适当的职责分离

  3.凭证的预先编号

  4.充分的凭证和记录

  5.定期核对并向客户寄出对账单

  6.现金的盘点制度

  7.银行存款的核对制度

  三、销售与收款的控制测试程序

  对销售与收款控制测试程序一般包括三个环节,即了解和描述内部控制、实施测试、评价内部控制。

  四、营业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一)实施主营业收入的分析程序

  1.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

  3.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4.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5.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二)编制或取得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并进行账表核对

  (三)审查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正确性

  对商品销售进行销售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是: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对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

  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可以抽查部分凭证和明细账,采用核对法、验算法等来进行测试,以发现销售确认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操作时可实施以下步骤:

  1.从凭证追查至销售明细账;抽查一定数量的销售凭证,与销售明细账核对。如抽查销售发票,并追查至相应的记账凭证及销售明细账,以确定销售收入是否真实、销售记录是否完整。

  2.从销售明细账追查至销货凭证;从销售明细账中选取部分样本,一般选择金额较大,或认为比较容易出问题的业务进行抽查,从明细账追查至原始凭证,以发现其是否存在虚构收入的行为。

  3.检查企业的销售发票是否连续编号,发票本上的存根是否完整,核实有无缺号现象,是否存在涂改或“大头小尾”等舞弊现象。

  (四)进行销售截止测试

  销售截至测试的目的在于确定应记入本期或下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被推延至下期或提前至本期。

  (五)审查销售退回、折扣与折让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对销售退回,需要审查销售退回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退回的货物是否验收入库,货款是否已退还对方,是否如数冲减销售收入等。

  (六)其他业务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质性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获取或编制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与营业收入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计算本期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的比率,并与上期该比率比较,检查是否有重大波动,如有,应查明原因;

  ▪检查其他业务收入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收入确认原则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择要抽查原始凭证予以核实;

  ▪对异常项目,应追查入账依据及有关法律文件是否充分。

  五、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的实质性程序

  (一)实施应收账款的分析程序

  应收账款的分析程序可以通过有关的财务比率来进行,一般常用的财务比率有: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净额/平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与流动资产之比(应收账款/流动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二)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

  审计人员应对明细表中所列的应收账款作必要的抽查,追查至明细账,并对明细账中的借、贷合计加以验算。还要进行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检验二者是否相符,如果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将其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三)编制或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应收账款的账龄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从销售实现,产生应收账款之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所经历的时间。应收账款可回收程度与其账龄成反比,应收账款过期未收回的时间越长,收回的可能性则越小。

  (四)函证应收账款

  函证应收账款是指直接发函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的 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方法。函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应收账款余额存在的真实性和其所有权。

  对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在执行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函证数量的确定

  执行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时,为提高审计效率,一般不需对所有债务人进行函证,可以根据审计抽样确定的样本规模,并结合以下因素考虑函证数量。

  (1)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的重要程度。如果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较大,那么,函证的也应相应大一些。

  (2)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如果内部控制比较健全,可以相应缩小函证范围,反之,要扩大函证范围。

  (3)以前年度的函证结果。如果以前年度函证中发现重大差异或欠款纠纷较多,函证范围应对应扩大一些。

  一般情况下,账龄长、金额大、存在纠纷的应收账款、非正常名称的账户、关联方余额、有贷方余额的账户,则是审计人员必须向债务人函证的对象。

  2.函证方式的选择

  函证方式有肯定式函证和否定式函证两种方式。

  (1)肯定式函证,又称正面式或积极式函证。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要求债务人直接向审计人员证实所函证的欠款是否正确,无论对错都要求回复的一种方式。

  (2)否定式函证

  在采用否定式函证,债务人要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预计差错率较低;

  ▪欠款余额小的债务人数量很多;

  ▪个别账户的欠款金额较小;

  ▪审计人员有理由确信大多数被函证对象会认真对待询证函,并对不正确的情况做出积极反映。

  在实际运用时,这两种函证方式结合起来可能更为恰当。对大金额的账项,采用肯定式证函;对小金额的账项,采用否定式证函。函证结果可能更理想。

  3.函证时间的选择

  审计人员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审计人员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4.函证过程的控制

  询证函一般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签发,但须注明回函时要回至会计师事务所,并写明地址,以保证所复函件能寄回到审计人员手中,切忌将函件寄回被审计单位,以避免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借机更改数字或截留。

  5.函证结果的综合与评价

  对函证结果差异金额的形成无非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双方在记账时间上的差异形成的;二是双方记账错误的存在而形成的。

  审计人员对函证结果可进行如下评价:

  ▪重新考虑对内部控制的原有评价是否适当;

  ▪控制测试的结果是否适当;

  ▪分析程序的结果是否适当;

  ▪相关的风险评价是否适当等;

  ▪如果函证结果表明没有审计差异,则可以合理地推论,全部应收账款总体是正确的;

  ▪如果函证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则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估算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计差错是多少。

  6.对不符事项的处理

  对应收账款而言,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不符事项主要表现为:

  ▪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款;

  ▪询证函发出时,被审计单位的货物已经发出并已作销售记录,但货物仍在途中,债务人尚未收到货物;

  ▪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将货物退回,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

  ▪债务人对收到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及价格等方面有异议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等。

  如果不符事项构成错报,审计人员应当重新考虑所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五)审查未函证的应收账款

  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账款,应抽查有关原始凭证,如销售订单、销售发票等,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如有逾期或其他异常事项,则由被审单位作出合理解释,必要时进行函证。

  (六)所有权测试

  复查董事会会议记录、银行确认函、法律信函和其他相关记录,并从管理层获取有关应收账款所有权的陈述。确定企业对其账面记录的应收账款是否拥所有权。尤其对已经或正在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予以关注,看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高估或低估应收账款的情况。对于用非货币性资产抵偿的债务应抽查其账务处理的公允性。

  (七)坏账准备的实质性程序

  坏账准备的审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核对坏账准备的账表数是否相符

  应将坏账准备的账簿记录与报表数字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若有不符,须查明原因,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并做出必要的审计调整记录。

  2.审查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是否正确

  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审查应关注计提范围、计提比例和方法两个方面。

  在计提方法上企业既可以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也可以采用账龄分析法或赊销净额法等。但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审查坏账损失的确认和转销是否正确

  确认并转销坏账损失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作为坏账处理。

  我国有关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以下条件: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审计人员审查已转销的应收账款时,应审查其是否经过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各种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经手人员的书面证明。必要时可向债务人寄发询函证,查明这些引发坏账的应收账款在最初入账时是否属于伪造。

  对于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要审查是否已调账。如果发现企业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未增加坏账准备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应付账款”或不入账作为内部“小金库”处理,查证人员应检查企业的“应收账款”账户年末余额和“管理费用”账户有关明细账发生额以确认问题的存在。

  4.确认坏账准备的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坏账准备的计提、转销及期末余额应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审计时应核对相关栏目的数据是否与账簿中已审数据相符。

  六、应收票据的审计

  (一)应收票据审计的目标

  确定应收票据所记录的业务是否已发生,所有应当记录的相关业务是否已恰当记录,业务内容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应收票据的实质性程序

  应收票据的实质性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获取或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并核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数是否相符。

  (2)监督盘点库存票据。

  (3)检查应收票据的利息收入。

  (4)审查已贴现的应收票据。计算公式为: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5)确定应收票据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七、预收账款的审计

  (一)预收账款审计的目标

  确定预收账款所记录的业务是否已发生,所有应当记录的相关业务是否已恰当记录,业务内容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预收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对预收账款账户的实质性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1.获取或编制预收账款明细表,复合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审查预收账款的借方转销额是否恰当。

  3.函证大额的预收账款。

  4.检查预收账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对有较大借方余额的要进行重分类。

  5.审查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若存在,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调整。

  6.确定预收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中恰当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是上市公司,其会计报表应披露持有其5%(含5%)以上股份股东的预收账款情况。

  八、应交税费审计

  (一)应交税费审计的目标

  确定应交税费所记录的业务是否已发生,所有应当记录的相关业务是否已恰当记录,业务内容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应交税费的实质性程序

  应交税费的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1.获取或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核对其期末余额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注意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有无误入应交税费项目。

  2.检查被审计单位纳税的相关规定。

  3.检查应交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企业应交的所得税。

  九、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目标

  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记录的业务是否已发生,所有应当记录的相关业务是否已恰当记录,业务内容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实质性程序

  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应实施以下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纳税(费)范围与税(费)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和其他纳税事项,按规定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资源税商品的课税数量,按规定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资源税税额,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是否和本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数一致,并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费率计算、复核本期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如果被审计单位是上市公司,在其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分项列示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及金额。

  十、销售费用审计

  (一)销售费用审计的目标

  确定销售费用所记录的业务是否已发生,所有应当记录的相关业务是否已恰当记录,业务内容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销售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对销售费用的实质性程序包括有以下几个方面:

  1.获取或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并检查其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

  2.将本期销售费用与上期销售费用进行比较,并将本期各月的销售费用进行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做适当处理。

  3.选择重要或异常的销售费用,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必要时,对销售费用实施截止期测试,检查有无跨期入账的现象,对重大的跨期项目,应当做必要的调整。

  十一、其他业务利润审计

  (一)其他业务利润审计的目标

  确定奇特业务利润所记录的业务是否已发生,所有应当记录的相关业务是否已恰当记录,业务内容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其他业务利润的实质性程序

  其他业务利润的实质性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获取或编制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并注意其他业务收入是否有相应的业务支出数。

  2.检查大额其他业务收支项目。审计人员应根据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检查大额其他业务收支项目,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有无授权批准,会计期间划分是否恰当,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必要时,实施截止期测试,追踪到发票、收据,确定其截止期划分是否恰当,对于重大跨期项目作必要的调整。

  4.确定其他业务利润是否已经在利润表上得到了恰当披露。

  第六章 购进与付款审计

  一、购进与付款循环的内容与特点

  购进与付款交易通常要经过请购—订货—验收—付款这样的程序,同销售与收款交易一样,在内部控制比较健全的企业,处理采购与付款交易通常也需要使用很多凭证与会计记录。典型的购进与付款循环所涉及的主要凭证与会计记录有请购单、订购单、验收单、卖方发票、付款凭单、付款凭证、应付账款明细账、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供应商对账单等。

  购进是企业重要的业务环节。就购进业务来说主要由采购部门负责,但购进过程的实现却要涉及许多部门,生产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请购单、财务部门负责记账和付款、仓库负责保管存货。为了保证企业购进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被审计单位应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购进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购进与付款业务中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2.货物和劳务的请购

  3.订货控制

  4.购入货物的验收

  5.应付账款的控制

  6.付款控制

  三、购进与付款的控制测试程序

  对购进与付款控制测试程序一般包括三个环节,即了解和描述内部控制、实施测试、评价内部控制。

  1.了解和描述购进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2.测试购进与付款内部控制

  (1)关于请购商品或劳务内部控制的测试。

  (2)关于订购商品或劳务内部控制的测试。

  (3)关于货物验收内部控制的测试。

  (4)关于应付账款内部控制的测试。

  (5)关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的测试。

  四、物资采购的实质性程序

  在上述对购货与付款进行控制测试的基础上,审计工作需更注重对购货与付款业务进行实质性审查。下面具体介绍物资采购活动中主要账户的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和方法。

  (一)实质性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主要包括:

  1.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审计人员有关数据的期望值;

  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3.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

  4.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

  (二)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明细表。

  2.检查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的相关凭证。

  3.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收料报告单等资料,检查有无跨期现象,如有,则应做出记录,必要时作调整。

  4.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审核材料采购账项有关材料成本差异发生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5.检查材料采购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事项,如有,应查明原因,必要时提出建议调整。

  6.检查有关存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三)原材料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原材料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选取代表性样本,抽查原材料明细账的数量与盘点记录的原材料数量是否一致,以确定原材料明细账的数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截止测试。

  4.原材料计价方法的测试。

  5.审查原材料应关注的其他内容。

  (四)材料成本差异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材料成本差异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分析,检查是否有异常波动,注意是否存在调节成本现象。

  3.结合以计划成本计价的原材料、包装物等的入账基础测试,比较计划成本与供货商发票或其他实际成本资料,检查材料成本差异的发生额是否正确。

  4.抽查发出材料汇总表,检查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是否正确,并注意分配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

  5.检查有关存货项目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五)库存商品的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库存商品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选取代表性样本,抽查库存商品明细账的数量与盘点记录的库存商品数量是否一致,以确定库存商品明细账的数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截止测试。

  4.库存商品计价方法的测试。

  5.审查库存商品应关注的其他内容。。

  五、应付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在上述对购货与付款进行控制测试的基础上,审计工作需更注重对购货与付款业务进行实质性审查。应付账款是购货与付款循环中的一个重要会计报表项目,下面具体介绍应付账款的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和方法。

  (一)实质性分析程序

  应付账款分析程序的主要内容见下表

  应付账款分析程序表

  分析程序 可能的错报

  将本期采购相关的费用账户余额与以前年度进行比较 应付账款和费用的错报

  复核应付账款明细表,看其是否有异常、无供应商和带息的负债 针对非交易负债的分类错报

  将本期应付账款明细账与以前年度进行比较 漏记或不存在的账户,或错报

  计算有关比率,如应付账款与购货的比率、流动负债与应付账款的比率 漏记或不存在的账户,或错报

  (二)其他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

  2.审查应付账款明细账

  审计人员应从应付账款明细账中选择重点审阅所记录的摘要、日期、金额等内容,核对其是否与购货发票、订货单、验收报告等原始单据以及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有关项目相符;检查年度内某一应付账款明细账发生和偿还的负债金额是否正常,有无利用应付账款账户进行营私舞弊的问题。

  3.函证应付账款

  审计人员对年度内有大额购货交易的应付账款,不论其在报表日有无余额,都应进行函证。此外,还应向未寄对账单的供应商、异常交易账户、母子公司和资产担保负债的债权人发函询证,以确定其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对期末账面余额为零的重要供应商也要直接询证,这是揭示漏列负债的有效方法。

  六、预付账款审计

  (一)预付账款的审计目标

  预付账款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预付账款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预付账款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预付账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确定预付账款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确定预付账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等等。

  (二)预付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对预付账款的审计,审计人员应采取以下主要程序和方法:

  1.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

  2.审查预付账款明细账记录。

  3.分析预付账款账龄及余额构成,检查预付账款的坏账准备是否正确。

  4.函证预付账款。

  七、应付票据审计

  (一)应付票据的审计目标

  应付票据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付票据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应付票据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付票据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确定应付票据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确定应付票据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等等。

  (二)应付票据的实质性程序

  对应付票据的审计,审计人员应采取以下主要程序和方法:

  1.获取或编制应付票据明细表。

  2.函证应付票据。

  3.检查逾期未付票据。

  第七章 生产与费用审计

  一、生产与费用循环的内容与特点

  生产与费用循环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有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待摊费用、应付利息、管理费用等,所涉及的利润表项目主要有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项目。其中存货项目又由在途物资、原材料、制造费用、生产成本、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产成品等项目构成。

  生产与费用业务循环所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计划和安排生产,为生产产品准备机器设备和原材料,领用原材料,生产车间动用机器设备加工生产产品,核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存储、盘点并管理库存产品,发出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等。上述业务活动通常涉及以下部门:生产计划部门、仓库、生产部门、人事部门、销售部门、财会部门等。该业务循环从计划和安排生产,领用原材料投入生产、加工产品、核算产品成本、存储产品到对外销售产品时完成。

  二、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企业生产与费用循环的关键控制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授权审批控制

  2.职责分离控制

  3.凭证与记录控制

  4.实物保护控制

  5.盘点与对账控制

  三、生产与费用的控制测试程序

  生产与费用控制测试程序一般包括三个环节,即了解和描述内部控制、实施测试、评价内部控制。

  1.了解与描述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2.测试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对采用计时工资制的企业,获取样本的实际工时统计记录、职员分类表和职员工薪手册及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作如下检查:

  ▪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直接人工费用核对是否相符;

  ▪样本的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实际工时核对是否相符;

  ▪抽取生产部门若干天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核对是否相符;

  ▪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则可根据职员分类表及职员工薪手册中的工资率,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样本的直接人工费用是否合理。

  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获取样本的产量统计报告、个人(小组)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单位工薪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检查下列事项:

  ▪根据样本的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薪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对是否相符;

  ▪抽取若干个直接人工(小组)的产量记录,检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告。

  四、应付职工薪酬审计的目标

  应付职工薪酬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存在;确定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履行的支付义务;确定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和支出依据是否合理、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应付职工薪酬的披露是否恰当。

  五、应付职工薪酬的实质性程序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实质性分析程序

  1.检查各月职工薪酬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解释。

  2.将本期职工薪酬费用总额与上期进行比较,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或取得公司管理当局关于员工薪酬水平的决议。

  3.了解被审计单位本期平均职工人数,计算人均薪酬水平,与上期或同行业水平进行比较。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其他实质性程序

  1.检查本项目的核算内容是否包括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股份支付等明细项目。

  2.检查职工薪酬的计提是否正确,分配方法是否前后一致,并将应付职工薪酬中职工工资的计提数与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核对相符。

  3.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量和确认:

  (1)国家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如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等;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如职工福利费等,应按实列支。

  (2)被审计单位以其自身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被审计单位将其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4)被审计单位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5)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按税后利润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以董事会决议为依据,并符合相关规定。

  4.审阅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抽查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目的支付和使用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5.如果被审计单位是实行工效挂钩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效益工资发放额的认定证明,并复核有关合同文件和实际完成的指标,检查其计提额、发放额是否正确,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实行计税工资制,应取得被审计单位平均人数证明并进行复核,计算可准予税前列支的费用额,对超支部分的工资及附加费进行纳税调整,对计缴的工会经费,未能提供《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应提出纳税调整建议。

  6.检查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中是否存在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了解拖欠的原因,此外应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辞退福利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确定应付职工薪酬的披露是否恰当。

  六、营业成本审计的目标

  营业成本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本期记录的营业成本是否已发生 ,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确定本期营业成本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与营业成本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营业成本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确定营业成本的内容是否正确。确定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是否配比,确定营业成本的披露是否恰当。

  七、营业成本的实质性程序

  (一)实施营业成本的实质性分析程序

  1.按产品类别或按成本构成项目汇总全部产品成本,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或定额成本加以比较,确定每种产品或每个成本项目的增减金额和增减变化率,将变化幅度大的产品或项目确定为审查的重点。

  2.为寻找各种产品或各个成本项目的变动原因,还应进行单位成本变动分析。此项分析程序审计人员一般首先查验各种产品单位成本的本年实际数与计划数、与上年实际数、与历史最佳水平实际数的增减幅度,之后按成本项目深入分析其增减变动的具体缘由。

  3.依据配比原则,将当期成本费用指标与同期反映生产、销售及经营成果的产值、营业收入和利润等指标相联系进行比率分析,据以评价企业本期增加成本费用带来的效率以及消耗成本费用赚取利润的能力。

  (二)对直接材料成本的实质性程序

  直接材料成本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进行分析程序,分析比较同一产品前后各年度的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动应查明原因;

  2.检查直接材料耗用数量的真实性,有无将非生产用材料计入直接材料费用;

  3.抽查材料发出及领用的原始凭证,检查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过授权,材料发出汇总表是否经过适当的人员复核,材料单成本计价方法是否适当,是否正确及时入账;

  4.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是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适当,是否与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材料费用相符;

  5.对采用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的企业,应检查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直接材料的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三)对直接人工成本的实质性程序

  直接人工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进行分析程序,将本年度直接人工成本与前期进行比较,查明其异常波动的原因;分析比较本年度各个月份的人工费用发生额,如有异常波动,应查明原因;

  2.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人工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适当、是否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人工费用相符;

  3.结合应付职工薪酬的检查,抽查人工费用会计记录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应抽查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在本年内有无重大变更。

  (四)对制造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的车间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费用、折旧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项内容。制造费用的审计要点包括:

  1.获取或编制制造费用汇总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分析制造费用汇总表,如有波动应予查明;

  2.审阅制造费用明细账,检查其核算内容、范围是否正确,应注意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如有,则应追查至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重点查明企业有无将不应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计入制造费用,如投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违约金、技术改造支出等;

  3.检查制造费用的分配是否合理。重点查明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企业自身的生产技术条件,是否体现受益原则,分配方法一经确定,是否在相当时期内保持稳定。有无随意变更的情况,分配率和分配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人为估计数代替分配数的情况;

  4.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的企业,应抽查标准制造费用的确定是否合理,计入成本计算单的数额是否正确,制造费用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标准制造费用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动。对按预定分配率分配费用的企业,还应查明计划与实际差异是否及时调整。

  (五)对生产成本的实质性程序

  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审计的程序,都构成了“生产成本”审计的一部分内容,在对生产成本的料、工、费的归集进行审计后,“生产成本”账户还有一项重要的审计内容,那就是“生产成本”在在产品和产成品之间分配的审计,审计人员在对该账户进行审计时,应关注被审单位是否通过调整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达到调整利润的目的。

  (六)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实质性程序

  主营业务成本审计要点包括: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相符;

  2.倒推表的基本等式包括:

  原材料期初余额+本期购进额-原材料期末余额-其他发出额=直接材料成本

  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本期生产成本

  本期生产成本+在产品期初余额-在产品期末余额=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产成品期初余额-产成品期末余额=本期产品销售成本

  3.分析比较本年度与上年度主营业务成本总额,以及本年度各月份的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4.结合生产成本的检查,抽查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数额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是否与销售收入相配比;

  5.检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中重大调整事项(如销售退回、委托代销商品)是否有其充分理由;

  6.确定主营业务成本是否已在利润表上恰当披露。

  八、存货审计的目标

  存货审计的目标一般包括:确定存货是否存在;确定存货是否归被审单位所有;确定存货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存货的品质状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确定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恰当;确定存货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存货在会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九、存货审计的实质性程序

  (一)实施存货的分析程序

  1.比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各个月份存货余额及其构成、存货成本差异率、生产成本总额及单位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工资费用的发生额、制造费用、待摊费用、应付利息、主营业务成本总额及单位销售成本等,以评价其总体合理性。

  2.将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各期的销售额和下一年度的预测销售额进行比较,以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能性。

  3.将存货跌价损失准备与本年度存货处理损失的金额相比较,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计提足额的跌价损失准备。

  4.将与关联企业发生存货交易的频率、规模、价格和账款结算条件,与非关联企业对比,判断被审计是否利用关联企业的存货交易虚构业务交易、调节利润。

  (二)确定各存货明细项目与总账、报表的余额是否相符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编制“存货审定表”确认存货的余额。

  (三)存货监盘

  1.存货监盘的重要性

  存货监盘有两层含义:一是审计人员应亲临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二是在此基础上,审计人员应根据需要适当抽查已盘点存货。

  2.存货监盘计划

  (1)制定存货监盘计划的基本要求。

  (2)制定存货监盘计划应执行的程序。在编制存货监盘计划时,审计人员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①了解存货的内容、性质、各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

  ②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

  ③评估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和重要性。

  ④查阅以前年度的存货监盘工作底稿。

  ⑤考虑实地察看存货的存放场所,特别是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存货。

  ⑥考虑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或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

  ⑦复核或与管理层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

  3.存货监盘程序

  (1)观察程序。

  (2)检查程序。

  (3)存货监盘结束时的工作。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是首次接受委托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在已获取有关本期期末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上,还应当实施以下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本期期初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查阅前任审计人员工作底稿;

  ▪复核上期存货盘点记录及文件;

  ▪检查上期存货交易记录;

  ▪运用毛利百分比法等进行分析。

  (五)存货计价审计

  存货计价测试主要是针对被审计单位所使用的存货单位成本是否正确所做的测试,就广义而言,存货成本的审计也可以被视为存货计价测试的一项内容。

  1.计价审计样本的选择。

  2.计价审计方法的确认。

  3.计价审计测试。

  十、固定资产审计的目标

  固定资产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

  ▪确定所有应记录的固定资产是否均已记录;

  ▪确定记录的固定资产是否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确定固定资产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已恰当记录;

  ▪确定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十一、固定资产实质性程序

  (一)实施固定资产的实质性分析程序

  1.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分类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并与上期比较;计算固定资产修理及维护费用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并进行本期各月、本期与以前各期的比较。

  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3.将实际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4.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检查相关的凭证。

  5.评估实质性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

  (二)索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

  审计人员应注意验证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控制账户的金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则应将明细分类账与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查出差异原因并予以更正。对各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审计人员也要加计汇总与总账核对,揭示并查明差异原因,予以更正。核对无误后,索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

  (三)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针对不同固定资产类别,应侧重不同的审计程序:

  ▪对各类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获取、汇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确归客户单位所有;

  ▪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通常经审核采购发票、购货合同等即可确定;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尚需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贷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

  ▪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验证有关租赁合同,证实其并非经营租赁;对汽车等运输设备,则应验证有关执照等;

  ▪对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的审查,通常审核客户单位的有关负债项目即可证实,但审计人员在验证固定资产所有权时,仍需查明是否确实存在此类固定资产。

  (四)实地观察固定资产

  实地观察固定资产的范围、程序与方法如下所述:

  1.观察的重点。决定于审计人员对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期初余额的信任程度。若信任程度高,则只需对期初固定资产抽检并检视该审计年度的主要增加项目;反之,需要实施全面盘点或其他类似程序,如审计人员在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盘点时受邀到场观察或参盘,并进行抽检。

  2.观察的路径。审计人员可以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为起点,进行实地追查,以证明会计记录中所列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状况;也可以实地为起点,追查至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以获取实际存在的固定资产均已入账的证据。

  3.观察中的问题处理。在查验有些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是否实际存在时,可能有一定困难。如运输行业、建筑行业等,这些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往往散布在许多地方或正在极为广泛的地区内流动使用,如运货卡车可能大部分正在运货途中,建筑机械正在某个远方城市的工地上。这时,审计人员可以实施替代性审计程序来查验。

  (五)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加情况

  1.非购入和非自制自建固定资产的审查。对于非购入和非自制自建固定资产的审计,一般只需核对有关的会计记录、合同文件、验收报告等,并注意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符合规定。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审计人员应把重点放在购入和自制自建增加固定资产的监查上。

  2.购入固定资产审查。对于购入固定资产,应重点审查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否列入预算并经授权批准;审查所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固定资产的购入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对于实际成本超预算幅度较大的资产项目,应追查原因;审阅产权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购买合同或其他合法文件。固定资产采购业务比较复杂,金额较大,审计人员应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风险程度的评价和重要性原则,确定审核采购发票等凭据的范围。对于从关联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尚须注意其价格是否严重偏离正常市价;审核固定资产的验收报告,验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对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实地观察,以确定其存在性。

  3.自制自建固定资产的审查。对于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应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以查明是否经过适当授权批准;审查为建设项目而发生的所有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成本,以及间接费用的分摊;审查工作单上的有关计算和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单、验收报告等,确定已完工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转入固定资产账户且归类正确;如果是出包工程,审查有关工程建筑合同。如果建筑合同允许各期的一部分应付工程进度款被扣留直至工程完工和验收,则需查明这部分金额是否已计入工程成本并记录为客户的负债。

  (六)审查固定资产的减少情况

  1.审查减少固定资产授权批准文件。如批准报废通知单,以查明是否经适当授权批准。企业一般应建立处置核准制度,并采用多联式通知单,及时报请各职能部门或人员进行记录登账。

  2.查明企业是否已对所有处置完毕的固定资产作出及时、正确的会计记录。对此,审计人员应向管理当局或有关职员了解情况,核查主要固定资产增加是否用来替换已处置的资产,调查是否可能因企业布局或产品设计的主要变化而致使一些固定资产退废;审阅固定资产明细账并抽查部分固定资产以确定年终盘点时盘亏的固定资产已全部予以注销 。

  (七)审查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

  1.编制或索取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审计人员应通过编制或索取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总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情况,在此基础上,对表内有关数字进行加计复核,并与报表数、总账和明细账进行核对。

  2.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进行分析程序。审计人员首先应对本期增加和减少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长短不一和折旧方法不同的固定资产做适当调整,然后,用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乘本期的折旧率,如果总的计算结果和被审计单位的折旧总额相近、且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内部控制较健全时,则可以适当减少累计折旧和折旧费用的其他实质性测试工作量。

  审计人员还应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并与上期比较,分析本期折旧计提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计算累计折旧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评估固定资产的老化率,并估计因闲置、报废等原因可能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

  3.审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执行情况。主要应检查折旧范围、折旧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如有无扩大或缩小固定资产折旧范围、随意变更折旧方法的问题。

  4.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审查。审计人员应审阅、复核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并对照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分类表,通过核实月初固定资产原值、分类或个别折旧率,复算折旧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折旧费用的分配是否合理,分配方法与上期是否一致。

  (八)审查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

  1.进行有关会计资料的核对。核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报表数、总账数与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查明原因,作审计记录并进行审计调整。

  2.审查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认定标准是否正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一定标准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下列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3.审查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否正确。当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审计人员应审查其正确性。

  4.审查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是否正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审计人员应审查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是否符合上述规定。

  5.审查固定资产减值的披露是否正确。审计人员应审查对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完整。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当期确认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计提的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 发生重大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重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审计人员应当审查固定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是否完整正确。

  十二、应付利息审计

  (一)应付利息的审计目标

  应付利息审计的目标包括确定应付利息的计提和转销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应付利息的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应付利息在会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应付利息的实质性程序

  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应付利息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取得或编制应付利息明细表,与报表数、总账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抽查大额应付利息发生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验证其发生额是否正确;

  3.审查应付利息的预提方法及会计处理是否合理;

  4.审查应付利息在报表上恰当披露的情况。

  十三、管理费用审计

  (一)管理费用的审计目标

  管理费用审计的目标包括确定管理费用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管理费用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确定管理费用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管理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管理费用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因其核算的内容繁多而成为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管理费用的重点审计程序包括:

  1.取得或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与报表数、总账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检查其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

  3.将本期、上期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必要时比较年期各月份管理费用,对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适当处理;

  4.选择管理费用中数额较大,以及本期与上期相比变化异常的项目追查至原始凭证;

  5.审查管理费用在报表上恰当披露的情况。需要注意大额管理费用开支是否报经批准;有无通过管理费用账户调节产品成本和存货期末余额的情况;有无通过管理费用账户调节利润和税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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