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专业的第二三章复习知识点
第二章
1.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其特征:合同已经成立(前提);合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合同自始无效。
2.司法解释对建工合同效力,责任和解除的解释:(书48)主要关于承包人资质的合法性说明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书49)重点是;合同部分无效时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1.因无效部分具有独立性,没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此时,其他部分任然有效。 2.无效部分内容在合同之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低位,从而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3.合同履行基本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有关其他原则包括:协作原则;效益原则;情事变更原则)
第三章
1.招标原则:公开(包括招标活动信息,开标活动,评标标准及定标结果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
2.我国境内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书93)重点:
1.总投资超过3000万的肯定要进行招标。
2.总投资低于3000万,必须招标的有: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以上;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上; 勘察,设计,监理
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以上。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重点二者区别)
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范围大,一切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但投标资格审查工作量大,耗时长,费用高,易出现鱼目混珠现象。
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必须3个以上,招标周期短,费用少,合同风险小,但是由于受自身条件所限,不能对所有投标人都了解,可能忽略在技术和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
4.标底的作用:1.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2.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定建设规模的依据;3.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4.评标的重要尺度。
5.招标准备:招标组织准备,招标条件准备和招标文件准备。
重点是自行办理招标的条件: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并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相关工程建设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6.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具有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重点)有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核定联合体的资质。
7.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到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日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8.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9.评标组织:人数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重点记住:可招标人的代表可以参加,但不可有政府招投标办的人员参加) 10.理解评标的方法(书11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低于成本价的排除)和
综合评估法(二阶段评标: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
11.定标是招标人享有选择中标人的最终决定权,决策权。
12.重点: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 ; 投标时要约 ;发中标通知书(定标)是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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