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解题技巧
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那么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解题技巧是怎样的呢?以下仅供参考!
不同的题型应有不同的答题对策和技巧,我们这里可以结合古代《三十六计》兵法中的几计来阐述相关题型的答题思路,希望对考生有所裨益。
1.单项选择题——“浑水摸鱼”
在浑浊的水中鱼会晕头转向,这时捉鱼是最好的时机,做此题型时也是一样,单项选择题是各类题型中难度最小的一种题型。由于此类题型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考生在考试时可以广泛应用“排除法”进行解题,命题者在出题时为了凑足四个备选答案,有些备选答案往往就显得荒谬和拙劣(水比较浑),将那些荒谬的、显然是不正确的备选答案予以剔除,剩余的就是正确答案了(趁机摸鱼)。如按照上述方法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剔除一项或两项后实在无法再加以剔除时,则可考虑采用“猜测法”,即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选择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而此时排除的备选答案越多,猜测正确答案的成功率也就越高。哪怕确实无法猜测时,也绝对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放弃不答永远都不会得分的,而即使答错了,也不会倒扣分的。另外,由于此类题型相对较为容易,考生应当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解答,尽可能多得分,并注意合理分配时间(一个单项选择题往往在数十秒钟内就应做出 正确的选择)。在此题型中过多占用时间,即使答对了也仅得1分,是得不偿失的。
2.多项选择题——“反客为主”
根据考试要求,多项选择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符合题意,考生多选、少选、错选、不选都不得分。相对单项选择题而言,其考试的难度较大,得分不易,因为此类题型至少有两个备选答案是正确的,所以也可以采用“排除法”,即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排除后,剩余可选择的备选答案就少了,正确率也就相对提高了,但需要注意,这并非是化解此题的“良药”,多选题是考试通过的关键所在,其分值占到了总分数的30%,因此考生必须在平时复习时多注意积累和巩固,注重将法律规定准确理解,要努力做到化被动为主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反客为主”,积极的占有得分主动权。
3.判断题——“走为上”
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的主动撤退,避开强敌,寻找战机,根据考试要求,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因此,考生在做此类题型时,应慎重作答,对有把握的题目应毫不犹豫地回答,而对似是而非自己又没有十分把握的题目宁可放弃,也不要凭想象或感觉猜测,以免失分,真正做到该计策中“以退为进”的思想。另外,由于法律规定中有一些除外规定,如“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或者有“一般”、“原则上”等词语,故试题命题中如有“无论”、“全部”、“一定”、“在任何情况下”等绝对性词语时,通常可以认为这一命题是不正确的。相反如在试题命题中含有“一般”、“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等非绝对性词语时,考生应格外注意,仔细判断。同时,还应注意判断题应就整个完整的命题加以判断,只要完整的命题中有一处有误,整个命题就应该判断为错误。
4.简答题——“趁火打劫”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的简答题命题往往是设计一个较为简单的模拟情景,要求考生据此运用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回答有关问题,虽然这是主观题,需要考生自己动手写出相应的解答,但其属于非常简单的案例应用分析,这类简答题与综合题相似,但比综合题的答题要求相对简单些,基本上是问什么就答什么,不需要过多的展开和详细分析,因此,考生应利用该题型较为容易分析的特点“趁火打劫”,果断地打击本科目几大势力在此留下的“软肋”,尽快夺取这里的分数,扩大自己的优势。
5.综合题——“擒贼擒王”
综合题的答题要求较高,其目的是考核考生运用法律规定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由于涉及的概念和法律规定较多,且将不同章节的内容联系起来进行考核,是本科目考试难度最大的一种题型。在考试命题时,综合题的叙述文字较多,涉及的法律关系又较为复杂,有些考生乍一看题目,就会感觉头脑发昏,理不出头绪,越看越乱,无从落笔,既影响情绪,又浪费时间,而“擒贼擒王”计策认为攻打敌军主力应直接捉住敌人首领,这样就能瓦解敌人的整体力量。因此在综合题答题时,建议考生先看综合题的答题要求,因综合题往往会问几个问题,每个问题又问得很明确。看了答题要求后,就会知道本题的考核要求和重点,然后带着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去审题,迅速找到题目中的“贼首”,抓住相关要点,并在一些重要的关键点和词语上作上相应的记号引起警示,这样既能抓住解题的要点,又能节约时间。另外,考生在分析时,应紧扣案情,根据题目给定事实运用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千万不能虚构案情内容,任意给题目假设条件。综合题的答题技巧是很重要的,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思路混乱。一般而言,对综合题中所提的问题,为了快速的得分,可以采用“两步走”的方式来解答。即:第一步,得出正确的判断结论(回答某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第二步,引述具体的法律规定(不必指出具体的法律条文,只需写明“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规定”即可,并讲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考试时考生只要能写出这两步即可,判断正确且法律规定引述正确即可得分,要做到以“闪击战”的方式“一语中的”,而不是洋洋洒洒的写论文发表“高论”。另外,在答题时应注意语言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善于运用法律术语和规范语言答题。
6.计算分析类题目——“釜底抽薪”
生活中要使锅中的水沸腾,在锅底生火并加柴草即可。若不想让水沸腾,可以抽掉锅底的柴草,即釜底抽薪,从根本上消除了水沸的基础或依靠物。
计算分析类题目主要体现考生对税法全面、透彻的理解和灵活、综合的运用,考生平时训练仅仅从计算形式、所谓的公式上进行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就像往沸水中添加凉水,水一时凉了,很快又会再沸,没有从根本上止沸,只能起到“扬汤止沸”的作用,因此考生除了需要掌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各个计算思路和公式的运用、计税依据的选择、税率的运用、优惠政策的规定之外,还要有跨章节思考的意识,要清楚这几个税种虽然由章节分割开来,但他们之间是有自然的关联的,一个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增值税等流转税的缴纳,同时,在月末或年底时这些缴纳流转税的收入项目又成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此前缴纳过的税费可能成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的扣除项目,另外在具体做计算分析类题目时,要学会理清思路,综合分析,把握案例的来龙去脉,尤其是要抓住文字、数字、时间这三个主要信息,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并进而思考哪些事情与纳税有关,哪些事情是迷惑性与纳税无关,把握这些主要信息的一个技巧就是寻找动词性词语。在答题时,可在试卷上对发现的动词边看边圈。例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销售、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在审题时对“进口货物”、“销售或发出”、“修理加工”等动词要第一时间迅速抓住,然后才是与之有关的金额方面的信息。将这些内容全部灵活运用是“抽薪”的关键。
总之,掌握答题技巧和训练方法对考生能够取得理想的成绩有着密切的关系。
延伸阅读: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2013年教材P2-3)
2、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经济法主体是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国家某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条件,就自然取得该税种纳税人的主体资格,这是授权取得
C、国家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的界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国家某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条件,就自然取得该税种纳税人的主体资格,这是法定取得。(2013年教材P4)
3、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有9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的是( )。
A、3名
B、4名
C、5名
D、7名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数。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所以本题中董事有9人,2/3也就是至少有6人出席方可举行,所以本题D选项有7人出席是符合规定的。(2013年教材P137)
4、甲普通合伙企业中,全体合伙人约定:对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且应当经全体合伙人的2/3以上通过。2008年12月12日合伙人对签订某个合同进行表决,如下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表决办法是( )。
A、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通过
B、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C、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通过
D、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表决的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2013年教材P106)
5、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不正确的是(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013年教材P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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