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语演讲冠军到美国名校新生的励志人生

时间:2024-09-27 18:22:03 励志演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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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语演讲冠军到美国名校新生的励志人生

  【前言】跟诸康妮交谈的美国人总会问她:“你是不是从美国加州来的?”她独立、自信,热爱思考哲学,也喜欢激情地辩论。她上过《天天向上》,霸气外露地掌控全场。 她把英语视作语言艺术,她有着自己的英语学习方法,也相信网上语言学习的前景一片光明。她在申请美国大学的过程中不断发现自己,她认为杰出的思考力和领导力最吸引人。本期专访,诸康妮跟你谈谈如何做最真实的自己。(下图右二为诸康妮)

从英语演讲冠军到美国名校新生的励志人生

  【本期嘉宾】诸康妮,生于1994年,2011年21世纪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冠军。被七所美国名校录取,她选择去哥伦比亚大学读经济和数学专业,辅修哲学。在中学里,她是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并创办了哲学社。她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却仍谦虚地觉得“我刚刚站在跑道的起点。”

  把英语“玩弄于股掌中”

  2006年诸康妮拿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亚军,她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还不能真正地把英语“玩弄于股掌中”。但接下来的五年时间,诸康妮读了更多书、看了更多电影,为了考SAT词汇量大了不少。2011年,去参加“21世纪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之前,诸康妮想了许多。<<决赛中诸康妮的演讲视频>>

  “我想去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的舞台上,看看厉害的人是怎样的,我知道有很多英语比我好的人,比如那些海归。”但让诸康妮意外的是,她自己在演讲比赛中却被认为是“海归”,跟她交谈的美国人总会问她“你是不是从美国加州来的?”

  参加英语演讲比赛,诸康妮的收获很大。“演讲让你学会如何运用语调、停顿、措词来控制你传达的信息。这是一种艺术,这是一个通过语言来‘操控’听众的过程,对一个单词的区别处理就可以传递完全不同的信息。”现在的诸康妮,把英语视为一门语言艺术,而英语演讲让她变得更加自信从容。

  诸康妮觉得自己的语言天赋继承自父亲。“我的父亲是一个很有语言天赋的人,他年轻时英语非常厉害,其实就靠听收音机里的VOA节目。他学校里的老师都怀疑他父母是大学英语教授。”天赋加上勤奋,造就了今天的诸康妮。

  在她看来,要学好英语,就必须用英语思维思考,而不是把它当作中文的一个对立面抑或是一个学科。从小学六年级时开始看英语电影,学习地道口音;看英文著作,从《呼啸山庄》到《道德形而上学》,社会学、哲学无所不包;喜欢美剧《实习医生格蕾》,不看字幕锻炼听力。到了高中,诸康妮觉得,“以前是英语凌驾在我之上,而现在是我凌驾在英语之上,能轻松地掌握运用它,毫不费力。”

  诸康妮认为,在网上学习语言是一个很有潜力也很有效率的渠道。像网这样的网上语言学习平台,有巨大的资源和互动群体,这就是它比起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所在。诸康妮相信如果学生能够通过网,坚持锻炼听力、写作和阅读,一定可以极大地提高英语水平。

  “我刚刚站在跑道的起点”

  在小学的时候,诸康妮就决定以后去美国上大学。她反感应试教育制度下,学习的知识以理论为主而不注重应用,学生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她觉得学生没有除了分数之外的明确的目标。

  诸康妮的父母给了她很大的自主权,他们尊重诸康妮的决定。“每当我做任何事的时候,我都知道不论我做什么选择,后果都由我自己承担,我得为自己负责。我也知道,如果我失败了,我的父母不会站在身后帮我收拾烂摊子。”这让诸康妮养成了谨慎理性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习惯。

  父母的民主让诸康妮早早拥有了很强的独立性。有一次诸康妮去印度新德里参加交流活动,飞机晚点让她错过了来接机的人。“当时已经晚上11点了新德里也比较乱。我镇定了一下就把美元换成了卢比,在机场找了个车送我到我抄下的一个地址,在车上我打通了联系人的电话,折腾三个小时后终于到了。”

  在申请美国大学的三个“季度”的漫长旅程中,诸康妮的独立、自主帮了她大忙。三个“季度”的征程,首先是考试季,2011年三月考托福,五月考三门SATⅡ,三门AP,再到六月和十月参加SAT。接下来是申请季,先了解各大学校的特点,再选择认为适合自己的学校去深入了解。从2011年八月底开始写各种申请论文,每个大学除了个人陈述文章外还会有额外文章要写,从一篇到五篇不等,诸康妮为所有的大学总共写了起码30篇文章。在2011年圣诞节前,写完所有文章递交上去,一直到今年四月正式拿到Offer,大学申请季才结束。最后就是面试季,各所大学陆陆续续进行。

  在七所美国大学中,诸康妮最终选择去哥伦比亚大学读经济与数学专业,辅修哲学。虽然已经走过了漫长的申请路,诸康妮觉得自己如今“刚刚站在跑道的起点。”前方的道路还很长。

  独立思考,做最真实的自己

  诸康妮觉得,漫长的申请季是一个不断发现自己的过程,一定要申请适合自己的学校,而不是只看排名来选择。这样到最后,录取你的都是真正适合你的学校。而每个学校的“性格”在她看来,是有很大差异的。“比如说斯坦福大学,在阳光明媚的加州,很有活力也偏重技术领域,不太适合很政治的人;耶鲁大学,非常人文,适合热爱文学、戏剧、音乐,心态平和的人去;哥伦比亚大学,在世界中心纽约,速度快,注重独立,最适合热爱竞争热爱速度的人。”

  诸康妮的兴趣爱好非常广泛,哲学、跆拳道、钢琴、辩论等等。而她最喜欢的是辩论。去年五月诸康妮去伦敦参加世界演讲比赛,丹麦的演讲冠军和她一见如故。“他当时很激动地和我讨论死刑的合法性,肥胖是否应该收税等一系列问题,后来我们也成了生活上无话不说的朋友。辩论让我学会双向思考,学会有逻辑地思考、表达,这些都是将来在社交,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技能。但最重要的,还是我真心热爱辩论时的激情。”

  作为一个外国学生,在语言上不占任何优势的情况下,是什么打动了美国大学?诸康妮觉得,领导力和思考能力,是她身上最大的闪光点。在高中,诸康妮是一个大忙人,学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哲学社创始人、校报创始人、模拟联合国主席,这些都是诸康妮杰出领导能力的体现。“在展示给大学的申请中,我除了列举所有我在学校、校外做过的活动外,更着重写了这些活动对我个人的成长作用。如何look at the bigger picture,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如何在发生危机时稳住全局。我相信这不仅是美国大学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要求。”

  热爱哲学的诸康妮习惯于主动思考,而在她的印象中,哥伦比亚大学喜欢有思考力,愿意去主动深入思考的人。“在哥大一位从事金融行业的校友面试我时,我深刻地感到了他和我在思考这方面的契合度。我们讨论了康德、萨特、欧洲债务危机、小额贷款的前景等一系列社会、哲学问题。”诸康妮觉得,独立的思考能力是美国大学非常看重的一点。

  学好英语是一个雕琢语言习惯、口音的过程,申请大学是一个发现自我的过程,辩论是一个充满激情的过程。诸康妮的成长之路上,洒满了不懈奋斗的汗水。“要做最真实的自己,不要伪装或试图成为另一个人”,诸康妮的话,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