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
《乡土中国》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揭示了民间生活与乡土文化的真实面貌,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之作,也是一本深入人心的名作。
在我的阅读体验中,这本书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乡土社会的历史深度与多样性,以及灵魂上的内涵与历史进程。鲁迅以小说、随笔和评论的形式,将民间传说、风俗习惯、宗族制度、野史典故等各种元素融合,细致地刻画了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面貌。
其中,《故乡》一文尤为震撼人心,鲁迅在小说中运用了跨越时空的艺术手法,揭示出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生命力,以及历史上封建礼教的种种荒谬和毒瘤。《阿Q正传》则通过一个小人物的自恋、自卑与失败,探讨了中国民族自觉的问题。这一篇尤为值得思考,因为其中的某些情节与现代社会一样,例如阿Q被打败后的自我内省,“达官显贵们听了,脸上总是哼哼一声,然后笑了。然而,人们照样到他家去请他打牌,而他也照样到别人家里去;甚至一些高人物偶尔刮目相看地同情他一下。”这种“同情”在现代社会中也有类似现象。
除此以外,鲁迅还在《野草》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看法与对野蛮、黑暗社会的鞭挞,表现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担忧与反思。在他看来,传统文化的道德与精神早已被腐朽的封建社会所扭曲,现代社会的进步不能建立在基于落后、黑暗、邪恶的乡土文化之上。
对我而言,《乡土中国》不仅为我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而且为我打破了任何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偏见和误解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值得一提的是,有一篇文章,啸集著名的“农民文学”维也纳·姆普切鲁·库尔图自告奋勇之后,通篇赞弹中国传统文化之丰盛,甚至将之视为“最完整的世界文化”。在他看来,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具有审美价值、思想深度与现实指向,而且更重要的重点是具有自我反思与自我超越的内在动力,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征。这种文化的强大适应能力,对于现代社会自我转型与文化自觉也大有助益。
总之,在当今社会中,人们的思想与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命运的转变代表着新的时代、新的技术与新的德性,我们需要通过深入思考与不断创新,寻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之路。《乡土中国》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一个经典集合,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代表。我们需要学会借鉴其中的精华,并创造出一个更好更美好的未来。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2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3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白、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那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大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那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头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4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根底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开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表达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那么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别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根底,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根底。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开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5
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依然具备相当程度的地缘乃至血缘关系,这大概是我读了《乡土中国》血缘和地缘一篇最为直观的感受了。
在理解这篇的时候,我们依旧要从历史的纵向角度来看,在以前缺乏变动相对稳定的社会里,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由此形成血缘社会。简单理解就是血缘关系越为亲近的,获得的权利越多,承担的义务也越多。
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分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
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人们的许多角色都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因而是先赋的,如职业角色、阶级角色等就属于先赋角色。世界上最用不上意志,同时在生活上又是影响最大的决定,就是谁是你的父母。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这与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密不可分。
然而,这种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亲属是自己人,从一个根上长出来的枝条,原则上是应当痛痒相关,有无相通。因此社会关系的'负担也就加重了。
金钱上的往来最好不要牵涉亲戚,这句话注解了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故而,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而地缘又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
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于此我们可以洞悉身份社会与契约社会的比较意义。第一,在身份社会,出身是人们获取特权的主要途径;而在契约社会,契约是设定人们权利义务的常规手段,契约的本质是当事人自治,在身份社会,只要出身好即使不作任何努力也能获得种种特权,而契约社会主要依靠的是当事人自身的努力,它能激发和维持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在身份社会,人分三六九等,这其实就是在人与人之间自设藩篱,使社会分崩离析;而契约社会,是一个平等社会,正是因为是一个平等社会,因而又是一个交往的社会,契约社会作为一个平等交往的社会具有封闭的身份社会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三,身份社会是一个人治社会。身份社会处处讲究身份,其目的是拔高少数有身份的人,而贬低绝大多数无身份的人,身份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表现,也是维护人与人之间不平等最有力的工具;契约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社会关系契约化是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第四,在身份社会,人们奉行的是一种宿命论哲学;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无可改变,只有听天由命。在契约社会,人们推崇的是一种竞争论哲学。不讲身份,人人平等,自由发展,通过自由订约去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去谋求自己的发展,去主宰自己的命运和前途。
总之,上述身份社会与契约社会的比较意义表明,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看,身份社会是一个落后的社会,契约社会是一个进步的社会,身份社会进化到契约社会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看过费孝通老人家的这篇文章之后,感觉世界变得很小了,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具有血缘或地缘的关系。正所谓“一切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6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7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巨擘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风貌。农村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之一,在当时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的区域。即使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占中国总人口的36.11%(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数据)。
读懂这本书,我们便能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以下是我的三点主要分享:
分享一:书名中的“土”字用得极好。
“土”首先指的是泥土,因为中国人是离不开土的。农村人以土为生,根据不同地域,土里农作物一年一熟/两熟/三熟,他们取资于土,即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城市人,也会想方设法在自家房屋里种点葱蒜之类的东西。
若是家中有远行人,老一辈人肯定会拿一点故乡的土希望你能冲着喝来防止水土不服,这个就是所谓的“故土难离”。费老当年留学的时候,他的祖母就是这样做的;我来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我奶奶也是这样做的。年少不懂这种感情,还说是一种迷信,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深入骨子的习惯,是我们用携带土壤来缓解乡愁的一种方法。
说到与“土”的感情,离不开每个人的人生大事:莫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入土为安。就拿我爷爷为例,他一辈子与土为生,在世时就开始物色自己走后的“居住地”。等他去世的时候,我爸和大伯谨尊遗愿安葬了爷爷。对爷爷一辈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情怀,此生足矣。
分享二: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一个“熟人社会”。
有别于西方机械团别的社会结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中国社会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结构。什么叫有机的团结?像中国的土壤上慢慢地长出来这么一家人,变成两家人,又一家人迁徙过来,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地方繁衍生息……这叫作有机的团结。有机的团结就是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到了熟人社会的网络中,遵循着乡土社会的生存法则。
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礼俗社会”。在早先的传统社会,也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大家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比如每年的农作物种植,什么节气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老人家留下来的经验。但目前随着社会变迁,在对待一些问题上,年轻一代不再仅仅依赖于经验,也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实践,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
于我而言,高中以前生活在“熟人社会”;高中之后渐渐远离,再到今年的短暂回归,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带给我不一样的温暖和体验:在驾校学习时,与大家初次见面时不会有城市社会的陌生感和界限感,聊天中知道对方是哪个村的人,家长叫什么名字等信息,然后回家向父母叙述一遍,基本上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谁谁谁在学车了;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学车的人“为求”教练能多教教自己,总是能和教练“扯上亲戚”(即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然后就着这种称谓,大家也喊得很甜。总之,熟人社会有好有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若有亲戚照料,日子总不会过得太难;但若是在这里不被待见,那可能会遭受到整片区域的人或多或少的排斥。
对于农村的新一代年轻人,不管生活在哪里,如何生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要像熟人社会中学习的。
分享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最核心的一个学术贡献,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是团体格局?书中提到“就好像你看农村田野里边捆柴,这一堆柴捆一捆,那一堆柴捆一捆,然后把这十几捆柴放在一起做成一担,把这几担放到车上做成一车,这就是西方的格局。你属于这一捆,这一捆属于这一担,这一担属于这一车,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当然人跟柴不一样,所以人可能在不同的捆里边也会出现,但总之你是在一个框架结构之下的,你像是树形图当中的一个位置而已。所以西方人特别重视的是位置,是权利。”
什么是差序格局?书中说“就是你把一个石头扔到湖面上去,它会荡起一串涟漪。这个荡起涟漪的过程,就是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我”就是中间的那块石头,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中间的`那一块石头。这块石头荡开了以后,最核心的部分是你和父母,孩子,妻子;然后兄弟,表亲,亲家;再往后是朋友,同学,战友等等……一层一层地荡开,这就是中国人的关系网。”
所以从这两段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到中西方的显著不同:中国人讲究亲疏的关系,你西方人讲究资格和权利。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中国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差序格局当中,人和人之间都有着联系。这个巨大的私人网络,这才是中国的社会的本色。但西方不同,它不在乎你是谁家的三姑,你跟谁的关系好,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那个位置上。你只要是在这个位置上,你就有资格,有权利。
这种中西方的差别,也体现在我国小城市和大城市间的差别上。我一个朋友交大医学院毕业后,回到老家所在城市最好的医院实习,但没待多久就发现了小地方的关系浓厚,自己“身家清白”可能奋斗多年都无法竞争,后又投历应聘上了杭州某三甲医院。
不得不说,小地方关系多好办事,但对于有过大城市或国外生活体验的人来说,这点一时半会可能适应不了。深深体悟“差序格局”这个概念,也就懂了朋友的选择。
中国地大物博,费老的这边书随着时代发展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只要你有阅读习惯,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8
我得到了社会学系的同学的推荐,阅读了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作为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费先生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对学术界和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我对费先生怀着敬重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完毕后,我深感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它更是一部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和哲学书。每一句话都富含哲理,令人深思和回味。我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书中分别探讨了以下主题: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地缘、名实分离以及欲望需要。尽管知识有限,我将从熟人社会这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私人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将人们紧密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因此,可以把熟人社会形容为“关系社会”或“背景社会”。在乡土等“熟人社会”,法律并不适用,因为“大家都是熟人,相互打个招呼就可以解决问题,还需要更多的话语吗?”只有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在更大范围内活动,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对方,都是陌生人,所以为了解决问题,需要遵循明确的程序,需要签署协议和合同,因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基于此,费孝通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系列特点,包括私人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地缘等。
正是因为“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词汇,有些人将其称为“关系社会”或“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处理事务多个人之间的熟悉度和感情深度有关,关系越亲密,被核心成员利用实现其“利益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种社会里,责、权、利的`界线往往比较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公共事务中也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不公平现象。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熟悉程度来判定是否可信,真正能够产生信任感和推动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为无形和有形的“内部机制”存在和制约,人际关系使得面子、信任和规则成为熟人社会内部的恒定规则。
中国一直都是一个十分重视人情的社会,在“礼尚往来”的观念下,有时候甚至是将礼仪看得比法律更加重要,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现在,在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看到熟人社会的影子——从为子女安排就业到寻求医疗帮助,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聚会到组织地方社团。事实上,熟人社会在中国农村社区里已经无所不在,托人和寻求人的帮助已经非常普遍。因此,熟人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能让人们感到放心轻松解决问题的地方。
然而,在现代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成为了一大阻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律的作用,把“契约”换成了“关系”,用“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严格约束,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面临更多的挑战。通过“关系”进行的干扰以及“人情网”,使得制度执行时常常能够受到影响。其次,这种模式淡化了竞争的激励效应,用亲情、友情等来管理企业、管理国家以及管理社会,导致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缺失利润动力和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因此,“熟人社会”如果过度发展,将会腐蚀法制社会,破坏市场经济,瓦解和谐社会。
费先生认为,只有当社会变迁使人们变成陌生人的时候,法律才有必要产生。法律规定了契约和制度,通过规定的制度和规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信任。在这样一个“生人社会”中,熟人社会也会因此被打破。不过,仅仅通过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打破熟人社会只会是漫长而不可预知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民主和法制,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制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因此,要打破熟人社会,首先我们就必须实现民主和法制。要实现民主和法制,我们必须要有透明的制度,要制定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健全有力的监察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让建立关系网成为可能。
重写后的文章如下: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中,公共权力一方面被部分人视为可以为所欲为,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商品化;另一方面,则为图谋个人私利的人提供了机会,他们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满足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需要政府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割断公共权力与熟人社会的联系,使公共权力不能和不敢被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实现公共权力用于处理公共事务的理想。
再次,应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的个人权利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如果没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权利得到保障,他们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无法建立起“陌生人社会”。政府应该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向公民们保障他们的个人权利、良好的社会地位和高质量的生活,以构建一个公正、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9
首先,乡土本色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多数的人都是下田讨生活。
乡下人“土气”,因为不流动;乡下人也离不开泥土。中华民族和泥土分不开。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农业国“土”的地位聚村而居,人和空间,出于农业以外的原因,孤立和隔膜不绝对。小农经营,合作方便,安全,人口累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现代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的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其次,文字下乡
乡下人没见过城里人的世面,因之而不明;怎样应付汽车,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城里人到乡下不知如何赶狗。
乡下人不识字,是因为没有机会学习,环境不同;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不需要文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0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创作的社会学名作,短短十四篇论文鞭辟入里,从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色、沟通、格局、统治和动机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虽然本书从首次出版至今已有七十四年,但其学术观点对今天社会发展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将从现代法治角度对《乡土中国》中的相关观点进行分析和探讨。
《乡土中国》中对道德与法律的有关论述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概括。费孝通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并将其与西方的团体格局进行了对比。他认为差序格局犹如涟漪,是从己向外推的;而团体格局犹如一捆一捆、数得清的柴。这就导致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私人的道德,当公与私冲突时,要求以私人的道德为先。费孝通先生指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通过传统道德来维持规范,依靠舆论约束行为。乡土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子不教,父之过”,而打官司就成为一种羞耻丑闻,显示出教化不够。
乡土社会与现代法治的碰撞
(一)“亲亲相隐”与绝对正义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所要求遵守的道德规范。“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是孔子对“亲亲相隐”的经典论述。《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列举了《孟子·尽心上》中孟子的回答,孟子认为舜的父亲犯罪,舜应当“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在乡土社会的道德里,当孝的要求与国家法律冲突时,舜要先完成私人的道德。此外,“亲亲相隐”在我国古代的法律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唐律·名例律》中规定了同居亲属有罪可相隐,相隐也会相应减轻刑罚,也有一些古代法律将相隐的范围扩大到远亲、邻里、奴婢、佣工等。但谋逆等重罪不包括在内,这意味着,除重罪之外,是鼓励亲亲相隐的。在民国时期,《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犯罪者近亲,可以拒绝呈堂作证;藏匿犯罪的亲属可减轻处罚。目前在我国,这种“亲亲相隐”的传统往往被认为与强调公平理性、追求正义的现代法治相悖。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要求我们遵从传统、“亲亲相隐”,而现代法治要求我们作为公民履行义务,出庭作证。
(二)排斥无讼与依法维权
乡土社会排斥诉讼,其矛盾的解决主要依靠道德传统,理想手段是自我约束和教化,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对司法有天然的不信任和距离感。群众往往不愿意将私事“闹”上法庭,使得家丑外扬。而现代法治则是以法律的实施为手段,追求公平正义,讲求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治不能适应乡土社会的思想观念,生硬照搬西方司法处理模式,效果往往南辕北辙,得不到基层群众的信服。而当法律与民俗习惯存在一定冲突时,依法审判的结果有时也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
中国现代法治的本土化实践
为适应乡土文化,我国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大量借鉴了西方商法理念,厘清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在涉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关系等民事纠纷时,则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较为常见,更多地考虑我国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公序良俗原则,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应用广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体现了我国现代法治的积极本土化实践,一方面,公序良俗原则体现了乡土文化中的“教化”功能,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性的表现,有利于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另一方面,公序良俗是一种对法律的补充,补充了立法时不可遇见的针对一些损害国家、社会、公众以及道德秩序的种种问题的禁止性规定,同时给予法官一定的裁量权,具有灵活性。
(一)对“亲亲相隐”有限度的保留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将“亲亲相隐”看作封建社会的糟粕,予以剔除。直到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拒绝出庭作证的权利。这是我国法律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对“亲亲相隐”态度的转变,变为一种有限度的吸收。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虽然现代法治要求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出于亲情的考量,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要求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强制出庭作证。这个范围是有限度的,仅限于法律所规定的近亲。而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等,都没有将亲属列入例外的范围。这意味着目前“亲亲相隐”依然面临着刑罚的风险。
然而,对于立法而言,“亲亲相隐”的容许范围、相隐的程度、形式、相隐犯罪的大小等问题都较复杂,存在争议。事实上,现代法治是否就意味着必须“大义灭亲”,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议题。“亲亲相隐”的现象并非我国独有,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都可以找到“拒绝作证权”等亲属相隐的制度。
(二)具有本土特色的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独创的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体现了群众自治制度,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这也是我国法治本土化的一个例证,适应了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乡土社会排斥诉讼,追求“无讼”的特点。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的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发挥以往乡土社会中长老、乡贤、乡绅的作用,其方式灵活多样,具有乡土特色,因而更亲切,当事人也更能接受。在纠纷处理的成本和效率方面,人民调解相较于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效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人民调解制度使部分民间纠纷在法院之外解决,有利于缓解法院司法压力,节约司法资源。
由于现代法治理念是“舶来品”,推动现代法治本土化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前文所论述的“亲亲相隐”有限度保留和《人民调解法》正是有效回应了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乡土社会传统和现代司法冲突之处的典型例证。除了制度保障以外,也需要灵活的司法审判。抗日战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注重调查、尊重群众、手续简单,是一种审判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灵活审判的典例。
需要看到的是,并非所有的乡土文化都与现代法治要求相违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也为我国法治提供了借鉴之处。只有立足于我国实情,回应社会问题,积极利用、改造传统文化,才能丰富我国法治内涵,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今天依然有常读常新的魅力,从不同视角读《乡土中国》对了解当下中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1
初看题目,以乡土形容中国,未免让人觉得有些不当,但经过深入研读后发现这里的“乡土”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在乡下,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式,如果没有土地,人们在当时根本就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土地”本就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很高地位,人们热衷土地、崇尚土地便也理所应当。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工作中接触的都是一些熟人,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整个社会运行,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并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受阻。但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其推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在乡土社会中广泛使用,就必须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改变,才真正有可能实现文字下乡。
差序格局是作者针对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中国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与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近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材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这种“差序格局”的产生取决于土地。传统农业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更多的是由于没有了土地,而转向现代化社会谋生“新农民”。
随着“旧农民”越来越少,“新农民”越来越多,中国传统社会会改变其“乡土性”,发展成一个
现代化社会,或者说被其所取代吗?答案是否定的,中国人民对土地的依赖是深埋于骨子里的,我们无法割舍土地,正如鱼儿无法脱离大海那般。
读罢全书,书中的乡土社会深深的感染着我,社会在不断的变化,许多的东西都变了,但我们身上的责任,血浓于水的那一份亲情是永远不变的。乡土社会永远存在于我们心中。
以乡土为根,奔赴未来!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2
为什么说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古代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耕文明为傲,乡土在广阔的农村的土地上,农民们心情的付出,离开农村出门打工的年轻人也会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一份浓浓的情意,也会对自己的家乡有所挂恋。而作者笔下的乡土社会则是对中国基层的这样一个群体以及基层社会的和主要特征的描写。它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他认为静止是乡土社会的特点,因为乡土社会过的比现代社会慢,在城市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中,乡土社会仿佛变得漫长起来,无论是从发展还是从生活节奏上来说,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如何生活。同时乡土社会也是一个安定的社会,它也是一个很少领袖和英雄的社会,而这种安定是相对的,是指变得慢,而他所说的.社会变迁是指的能够吸收社会交替之中的时候,就叫做社会的是安定的,书中举例了英国,说英国正是由于社会中的领导阶层却又是最能适应环境变动的,环境变动的速率和领导阶层能够适应变动速率配得上才不致发生流血的革命,英国的大革命再一次验证了乡土社会的安定。
那么乡下人为什么都十分羞于读书,原来,我认为你是不可以说乡下的孩子人一定比城里的孩子笨,而是乡下里的那一些人都是每天接触到的那些人,接触的时间一长,他们自然就可以通过足迹、声迹来判断人,同时古代的乡下人也会通过打结的方式来进行交流,就比如当我每逢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候,看见爷爷和村民们打招呼的时候都是从很远的地方开始打招呼,我记得有次盛夏的中午,爷爷通过小河谷的呼唤判断出来那一个声音就是刘爷爷的声音,我很好奇爷爷怎么会分辨出来,原来爷爷对他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和了解了。
而书中讲到的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种隔离非但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是心理上的,男女只在一定行为上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而这种同性的关系发展却对我们中国的传统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变态的同性恋和自我爱恋的普通到了一定程度,同时也对我们以后的女性文学产生了一些影响,也使得我们中国人对自己的感情变得越来越少。
我认为这本书的意义对于当代社会也是比较深远的,当今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回归到以前的世界,离不开以前的社会,只有了解到你自己的根,你才可以更好的向前和更好的发展,因为无论是乡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是社会,而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从两个不同的社会出发,找出它们之间的不同点才可以更好的去发展。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3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4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5
说是机缘巧合也好,说是命中注定也罢,在翻启费老师的《乡土中国》之后,心中眼中便展开了一副辽阔的图景——那是中国,却又不是一般的中国。那样的中国,混合着一股充满乡土气息的泥土的味道,裹挟着一阵清新又浓烈的草根气息,渐入鼻腔。那是陈旧的、历史的中国,却对我们这身处新时代的年轻一辈来说是如此的新鲜,甚至于对其饱含了感慨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先从“乡土本色”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面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用朴实通俗的语言带领我们深入研究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并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
在《家族》这一章中,费老提到了家庭的概念和构成。我们不妨将其归为一种中国乡土社会独特的文化底蕴。因为横观整个中国,构成它的最基本社群单位便是家庭。在世界上,不同地区有其不同的家庭性质,而每一种不同的性质都是当地独一无二的人文特征。费老就在这文中拿中国与西洋两个区别鲜明的典例作了对比。“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正如此,故有了五世同堂这样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家庭团体。多个家庭便组成了地域,而正因家庭的特色,才使一个地方有了其独特的特色。因为一个家庭总有它的家法,例如夫妻间相敬如宾,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等。在我的家乡,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距离,不同性别与年龄段的人每天各做各事,而西洋地区,男女往往是在家庭中获取生活上安慰中心,并非同年龄的集团。如此多个地域又构成整个庞大的华夏,乡土特色便显现出来。纵观中国历史,这种乡土特色并没有随着历史到现代的变迁而消逝,而是自始自终贯穿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成为独特的文化底蕴。
中国土地辽阔,况且不同地域风俗特色繁多。同属于中国的我们可能来自五十六个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域,过着生活习惯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我们的情缘始终是相同的,正如费老所说的那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不同,”每个不同地域的发展终将促进中国和谐的大发展。当今的中国为什么如此重视港澳台的发展,因为只有大陆与港澳台共同发展了,才是祖国真正的发展。世界各国友好往来的目的追根溯源,也正是各国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趋势。
如今,《乡土中国》已成为高中必读书目,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因为我们需要费孝通,需要他这样的引路人来引导我们中国人了解中国社会的本质。《乡土中国》是对中国历史的记录与怀念,而这仅仅是它的历史价值。它对中国的现实,以及对中国社会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它让我们明白泥土的可贵,明白乡土才是中国的根源。乡土的就是中国的,中国的就是世界的。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工业大时代,工匠精神正日渐衰弱,乡村也逐渐被城市取代,高楼林立的“城中村”繁华得只剩下了一个“土”味的公交站名,一些保留相对完整的乡村供城里人消遣的旅游景点。但中国乡土社会的城市化是无法遏止的,它也正顺应了世界现代化的潮流。但无论如何,我们同生在一片乡土上,我们的根源永远扎根于乡土,这根基是不会随着世事变迁而消失的。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
我们抵御不了时间,岁月的变迁,但我们要牢记我们的身份,传承我们的血脉,热爱我们脚下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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