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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赴美的实习报告
个人简介
陈天琪,山东济宁人,今年20岁。现为06级应用英语一班学生。
出国实习前为我校英语系学习部部长,并以618的高分考过英语公外6级。
近期目标:
1、在21岁之前我要到达美国大陆;
2、在23岁之前把该拿的文凭(四级,六级,八级,本科。)全部拿到;
3、在25岁之前送给妈妈一套新房子。。
为了我的目标,我已经破釜沉舟,迈出了第一步——赴美。
赴美感言:
现在想想:学生时代的学习真的不算苦,工作和学习真不是一个感觉。 但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我在学生时代总算没有浪费时间,我总算把该学的努力学了,该拼搏的时候努力拼了,该抓紧的时候尽力抓了。我没有什么遗憾,也希望所有的学弟学妹们最后没有遗憾。
实习报告I---苦寻第二份工作
进入第三四个星期,我开始寻找一条kill不工作时的闲余时间的办法。我想那就是工作再工作!因为在这个小小的镇上,除了有几个朋友可以talk to,真没有别的可做的。但同时,工作也是很rewarding的,至少,工作的时候我可以暂时忘了自己,可以忘了loneliness,忘了homesickness,忘了sadness。
美国之旅
当我看到在burger King工作的每个人都在KFC找了第二份工作,当天在burger king工作完后我也去了KFC,只是很不走运,老板跟我说:"今天你们burger king那边来的人太多了,我们不需要更多了。或许等段时间人少了我们可以联系你?" 委婉的被拒绝了嘛。但是开始的时候我还是一直等,一直盼,每天期盼来自KFC的电话,它却迟迟不肯来。于是我觉得不能再等了。
我踏上了自己去找第二份工作的路。我先在golden corral落脚,干了一个星期,觉得她们厨房和仓库的东西都不甚干净,于是决定换掉这里的工作。老板也做作,没有付我钱,有一天我去问:"Hi manager,I havent' got my paycheck." " Oh really,you haven't?"他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然后说:"you go home first,I'll call you later in evening."但是他始终没call,我也不好意思再去那要,于是我在golden corral的薪水也就作罢。
于是我继而去了Toco John,我领了一个表格回去填,但因为看到哪里没有一个东方人,想学会做那些在中国听都没听说过的各种taco,wrapper,我看是得需要一个时间段。或许等我学会,实习都已经结束了。于是我继续寻觅。
我最后落实到了DQ(美国的冰淇凌公司,叫做dairy queen).我要做的是冰淇凌。那些名字真是要了我的命:dip cone, Sundays, banana split, Oreo blizzard,carmel,peanut butter…我只能潜心的一个一个记。由于一起工作的全是美国当地人,没有人会说中文的,所以学起来十足的difficulty. 老板是个好人,但是很严格,要求我正确的发音。我也很努力,每天把地板和桌子擦得噌亮。但是前台的register,我依然记不得全部。毕竟,在burger king我从来只在后台。对前台毫无经验。
实习报告Ⅱ----辛酸的burger king
"坚持和再坚持然后再坚持"是在burger king 的状态最贴切的三个词。
在那hot 100度的油面前,要的不是谨慎,而是serve food 的速度。每天不是这被烫就是那儿流血。两个星期后,手骨和手腕开始疼痛。完全是耐力坚持下来。 三个星期后,脊柱和背酸疼的要死,那种酸痛就跟我高考前的背的瘫痪有多相似。那种疲惫的痛,完全需要用一只手去按着背,用另一只手去干活。因为没有人熟悉我那一块,所以我几乎天天都要单枪匹马的独守那里。终于有一天,我在burger king作完工作,再去DQ完工后,我的脚疼得让我整夜没有睡着觉。
于此同时,我的嘴巴也每况愈下。之前在中国的时候就有些反常的干涩。来到这边,外面一百度的天气,加上里面一百的油,于是开始裂开,通红通红。我经常得去walmart的drug处去买一种叫blistex的药。一支两美元,一支两支也就罢了,可惜我是用掉了十五支了,而却变得越来越依赖那种药。只要有一夜少涂两次(一夜要起来涂个三四次),第二天嘴就痒的像染了病毒一样。记得有一天晚上十点药用完了,我没有立即去买,等到第二天早上三点,黄色透明的液体从我嘴唇上渗出,咸咸的,包围了我整个嘴,我终于抗不住,早上五点爬起来去买药。
我感觉自己抗不了了,同时在DQ的工作做得也不尽人意,主要原因是语言。 我想辞了吧,钱是紧缺的,为了这次来,妈妈给我把家都卖了。但是我投资的也太多了,我不能把健康都给搭上。 于是DQ的老板给了我一个paycheck,从此我就一心一意的在burger king继续卖命。
现在想想:学生时代的学习真的不算苦,工作和学习真不是一个感觉。 但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我在学生时代总算没有浪费时间,我总算把该学的努力学了,该拼搏的时候努力拼了,该抓紧的时候尽力抓了。我没有什么遗憾,也希望所有的学弟学妹们最后没有遗憾。
实习报告Ⅲ----学海无涯
想起自己来美国的其中之一之重要原因就是学习,而从来到这里,还没有碰过一本书,不禁惭愧。我向老板打听了这里唯一的一个图书馆的位置,她说是uphill,在山坡上。 真是各种不易,想读些报纸和书还要推着自行车在火辣辣的太阳下上坡去。 to be or not to be? 我虽不是书呆子,但是头一次没碰书这么久还真是不习惯。于是我决定每周都去图书馆几次。
这个图书馆真漂亮,里面各种书籍,琳琅满目的。不过,可读性都不高,因为不是有些slang就是有很高级很专业的词语在里面。所以我每次去都要带着我的宝贝电子辞典。图书馆是个很popular的地方,因为它不仅环境优雅,温度清凉适宜,而且有free internet,虽然每次就只能用30分钟。这里没有网吧(我不确定整个美国有没有。因为他们家家户户都有电脑,网吧根本没太大用处),对于要急于上网查邮件的人来说,30分钟足以。
第一次读到关于北京奥运的壮观完全是在这个图书馆的报刊处。由于家里没有电视(或者说有一台不能用的电视)也没有电脑,所以了解外部世界真是不容易。不过当我看到外国人是如何评价这次奥运开幕的,我那种兴奋和喜悦应该不差于亲眼看电视。外国人称这次开幕为"wonder""fantastic".更有一个美国人说:"This is the best opening ceremony I've ever seen."然后想想中国在举办奥运前经历了什么:年初的冰雪灾难,然后的火车相撞,地震,通胀,粮食短缺,天灾人祸…
很多人想,冥冥之中的一切都是为了一种铺垫? 一切都为了一种出乎意料的情理之中?正如黎明前的黑暗? 2015的中国走过了凄凉,走过了悲痛,终于迎来了此时,中国,举国欢腾。
读着这些报纸,我感到不再孤单。
实习报告Ⅳ---Road trip (上)
由于只有一份工作了,就有了很多的闲余时间。自己来美国已经很久了,坚强很久了,也疲倦很久了,却从未有机会四处逛逛。一方面是这里四处都是无尽的desert(不知道从何逛起啊),另一方面是这里的交通确实不是很方便(如果你没有车的话).整个Riverton好像是只有一辆taxi,有数量bus,但是是给上学的孩子用的。像我们这帮人,最多只有两个选择,一是walk,二是骑上自己花了十五到二十美元买的自行车。
很幸运的是,结识了一些好朋友,有中国的一个姑娘(从菲律宾来),也有美国当地人,他们很友好,很善良也很generous,于是我有了第三个option.我现在明白了美国真是一个在车轮子上的国家。他们是有公事要开车,去商店买东西要开车,去吃饭要开车,Road trip 当然也要开车!
"Road trip"这个词源自什么我不清楚,但是经一个朋友介绍"road trip means in an off-work day,leaving home for a while to drive to another place,either for some sightseeing or simply for staying away from your own house for a while." 我的解释就是没事从家跑出来,开车去另一个地方透气吧。 车子真是他们的宝贝!他们似乎从不care一周要加多少油!
油价我就少操心了,总之我明白了road trip 并爱上了它!
朋友让我起个大早,说road trip都是从早上七八点钟开始。我终于可以离开Riverton for a while了!一路上,除了沙漠般的场景,我还看到了不一般清澈的湖和cow,horse…各种生物应有尽有。我问朋友这里有没有tiger lion之类的,那样我就不下车了。朋友笑了,说"you don't have lions on the road,but you have a few in those montains." 远处的mountain真是美的惊人,但是有狮子的山直让我浮想联翩电影中的场景然后毛骨悚然。可望不可及吧。
但是我的宝贝相机是派上用场了,一路上我不停的拍,沙漠,湖水,峡谷,成群的马儿,远处的山,空中的云…我之前是见过如此美的景,但绝不是在现实生活中!
我感到happiness,peacefulness,enjoyment工作的一切艰辛,一切疲累,似乎此时都荡然无存。
实习报告Ⅳ----Road trip (中)
我们去了downtown Jackson. 一下子人的变得好多,我第一次真正感到自己是生活在了美国。 Jackson 有许多画展博物馆。文化气息甚浓,我想这里是不得不进的。进去后看到很多壁画,眼熟的很,是我在Road trip 一路向北时看到的山和水有太多的相似。朋友看着我惊讶的表情笑着说:"Now you don't need to doubt. You've seen these sceneries with your own eyes."画展馆主很典型的friendly,看我拿着相机,便告诉我说:"You can take some pictures,if you like.(喜欢的话,你可以拍照)".这下我是欣喜若狂。
Jackson 另一特色是wildlife. 就我所见,最common的生物是鹿。倒不是活着的鹿,而是比比皆是的鹿角,被用来装饰或造型。附带的照片就是我在Jackson的所见。
我觉得自己克服了一切困难此次来到美国,在工作中受尽折磨与痛苦,在坚持中继续前进。一切都是值得的。 一切也都是必然的-----
I conquer,therefore I am.
实习报告Ⅳ---Road Trip(下)
最有意义的,是朋友带我去了恐龙博物馆。
当我看到那有一间屋子那么长的恐龙的遗骨在我眼前时,我兴奋激动极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恐龙(当然是没有血肉的恐龙)!这些恐龙的姿势个个栩栩如生。 我没想到我竟有机会在这个博物馆见到了世界上的第一只鸟的化石--Archaeopteryx.朋友告诉我说这只鸟的骨及其珍稀,不知道这个博物馆的店主是怎么收藏到的。
随后我们跟随班车去参观了恐龙足迹。过了约一个点,我们到了目的地。是一个山坡上,在中国叫做"荒无人烟".我看到了一些很稀见的面积很大的prints,知道那便是恐龙的足迹。导游开始拿着小棍一一介绍。 导游是个很瘦弱的老头,英语说得很轻,很专业,总之大部分我是没听懂。只似乎听到了他说这样的恐龙足迹目前存在于三处:一个是现在我们在的地方,一个是法国,还有一处是中国。
回到博物馆,我买了一些纪念品,是一些叫做creedite的mineral. 心想:"这就是我回国要带给家人朋友的礼物吧。"
实习报告Ⅴ-----美国之旅之尽头
时间Fly!几个roadtrip还意犹未尽之时,眼看我就要打包走人了。
越是到了工作的最后几天,我的老板越是喜欢把我放在工作最有挑战,需要最大强度的劳动力的地方,似乎是以"利用最后的劳动力资源以最大程度"来向我告别。 我数着手上的伤疤,跟心里的一样多。
工作截止的最后一天正好是美国的万圣节。已经晚上八点了,我依然要一秒钟不停的做汉堡。外面人来人往,客人多的很。人们的脸为万圣节点亮,有的画成小鬼脸,有的装成神仙----客人成了亮丽的风景线,只是我要工作,无机会多看一眼外面。一百个汉堡,两百个…这一天我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做完了几百个汉堡,只知道用完的面包架已落的有人那么高。旁边的小prince(另一个员工)也是晚上工作的,工作不怎么吃力---人家一有时间就找地方坐下来,不到用完最后一个面包不会去取新的;不到用完最后一片肉不知道再做新的补充。到需要的时候再发现所有东西已经空了的时候再去冰库取cheese,mushroom,potato,客人在外面堆着一片,干等着…想想我这一天一有时间就去冰库取东西已经不下二十次了吧。哎,人跟人真不一样。你觉得自己有必要忙到失去知觉,不然对不起顾客,有的人却可以对一切视而不见---再多的顾客也不会构成自己的压力。这种人抗压能力很强吧,但那种抗压能力,我宁愿不学。
九点了,我还在一刻不止的做着各种不同要求的汉堡。我的脚早已经失去知觉了,视线也变得模糊了…外面的顾客依然成群结队,我知道自己此时死也停不得。我祈求佛祖,god,让时间快点过,我只想回家,只想哭。我知道这是自己的工作末日了,却怎么也兴奋不起来,似乎我正在耗尽自己毕生所有的体力。
九点半了,我四肢依然规则地运动着,人们的halloween继续进行着。于是我扛,我扛,我继续扛。为了面包下落的速度,我用手捶着面包机,这下又给手添了一个血口。我没有时间包扎,继续坚持吧!
快十点了,看见我需要用手支撑着身体(因为腿已经没有足够力气了)的时候,prince走过来关心地问我:"are you tired?" 'Am I tired? How do you think? ' 我心想着,一句话却也说不出来。
挨到了十点,是我的极限了。我跟manager说:"I need to go home,if you have enough people to work now." 老板看我筋疲力尽的样子,又看到顾客渐渐少去,终于说道:"sure,thank you for your hard work.Have a good night."
回到住处,我看着自己为halloween买的衣服却没有机会穿,眼泪哗的流下来。
Holloween 没有过算了,大家应该度过了一个欢乐的节日。我只知道我想回家,回到爸爸妈妈那里,去过我们的春节。
我坚持,我坚韧,我胜利了,我征服了。现在,我可以收拾行李,奔向地球的另一半。当我可以抱紧母亲时,我可以对她说:我流血了流泪了,但是我没有放弃。
I made the journey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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