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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工业强市步伐工作报告
民营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党和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成分,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着力发展民营经济不但是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主要经验,也是我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工业化进程的主要方向和根本着力点。
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
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发展民营经济是增加群众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我们打造工业强市的战略举措。
改革开放25年来,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主要表现在通过民营经济的日益兴起和蓬勃发展,逐步形成了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发展特色。分析我市目前的经济结构,除电业、通信、金融等国家垄断行业外,其他经济组织几乎全部为民营经济;按行业分布来看,涉及煤炭、建材、耐材、造纸、饮食服务等,涵盖了各个行业门类,基本形成了民营经济一统江山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近20万人,到2008年底,我市共有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总数已达2.7万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完成增加值85.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86.6 %,纳税总额占全市税收的四分之三左右,对财政税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保持社会稳定和繁荣经济起到了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以其自身强大的生命力,渗透到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民营经营单位占我市全部经营单位的94%。我市的耐材、造纸、建材、煤炭等支柱产业中,民营经济已经形成了产业群,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聚集效应逐渐显现,是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全市790家耐材企业中有745家为民营企业,其中规模企业55家,年产超5000吨的有78家。造纸行业中有400多家民营企业,年生产能力达100万吨,超5000吨的有87家。400多家建材企业、200多家煤炭企业以及100多家服装加工企业中,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2008年我市综合经济实力跃居全省第二位。可以说,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没有我市今天的发展局面。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工业经济的发展;没有民营企业的壮大,就没有工业强市目标的实现;没有民营经济的扩张,就没有全市经济的腾飞。作为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民营经济,对实现工业强市目标起着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二、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要把发展的良好势头保持下去,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绩,必须对当前的新形势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充分认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不够解放,认识还有相当差距,仍有相当的同志思想僵化,对民营经济和快速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抢抓机遇的意识不强,加快发展的力度不够,使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速度与加快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二是缺乏正确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我市民营企业从事传统产业多,从事深加工、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外向型的企业少;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结构不合理、规模小、档次低;生产性企业少,服务性行业多,重复建设的项目多,其原因是对民营企业的发展缺乏全面的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三是部分企业经营者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落后。一方面是文化素质不高,民营企业中有大专学历以上的专业人才很少,具有高学历的高技术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另一方面是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大部分是凭经验闯天下、看胆略撞财运,缺乏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进行资本运作的能力,小农经济、小富即安的观念根深蒂固。四是集约化程度低,形不成规模效益,集聚度低,配套度低,多数处于“小、散、乱”状况。五是环境不够宽松,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棚架”,落实不力,民营经济管理体制不健全,“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难问题得不到解决,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机构、中介组织、商会、行业协会等不健全,常常出现自己打自己现象,损失了相当一部分利润;外部环境仍不宽松,政策服务措施不完善,“四乱”虽有所收敛,但变相收费仍时有发生,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想法
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打造工业强市,再创经济优势”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新密经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和发展方向,提出要以民营经济为主导,重点抓好50家非公有制企业,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完成65亿元的目标。围绕这个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在打造工业强市的战略实践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民营经济建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总开关。不破除保守、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的束缚,就难于实现新局面的开拓。分析我们与沿海地区的差距,我们缺少的就是先进的发展理念,思想还不够解放,缺少敢闯、敢拼、敢为人先的创业激情,抢抓机遇的意识还不够强。因此,要结合贯彻十六大精神,围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这个主题,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彻底破除旧的思想束缚,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真正做到放心、放手、放胆发展民营经济;彻底破除“等、靠、要”的思想,营造社会竞争激励氛围,形成不甘落后、开拓进取的精神,在发展民营经济主战场中一显身手;彻底破除“小农经济”和小生产习惯势力的束缚,鼓励个体私营业主把“生意”做大,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向集团化迈进。
(二)完善政策配套,为民营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必须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做到政策上更优惠,环境上更宽松,管理上更科学,服务上更周到。首先要放宽政策,即对各部门、各行业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取消限制性规定,减少办事程序。其次,要充实完善扶持政策,放宽民营经济的准入条件,降低市场门槛。除国家有特别规定和明令禁止的,要允许民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平等地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平等地参与各类产业开发,平等地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允许个体私营业主参与到国有企业多种形式的改革中,并提供平等竞争的政策保障。同时要协调金融部门积极给予个体私营经济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第三,要充实完善保护性政策。确保个体私营企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从政策上明确个体私营企业用工、分配和经营自主权,禁止非法干涉。第四,通过各项政策的配套完善,确保民营企业享有与国有企业平等的资源利用、平等的投资融资、平等的税费负担、平等的市场准入、平等的社会保障五大权利,真正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平等地位。
(三)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当前全国经济形势出现了几个明显变化,既由短缺经济变为过剩经济,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小企业的粗放经营逐步让位于大企业的理性经营;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逐步起基础性作用。同时,为防止经济过热,整顿经济秩序,国家新出台了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这对民营经济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虽然我们常讲发展民营经济应该不限速度、不限规模、不限比例、不限范围,但产业引导还是必要的。作为地方政府,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科学规划,培育特色优势,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为民营企业及时提供政策服务,提供一些风险小、效益好的项目。
(四)加大协调,搞好服务,为民营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全局,涉及政府、企业和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一是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到突出位置,加大支持力度,重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把民营经济作为政府服务的主要对象和任务,把服务好民营经济的发展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切入点,及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理顺民营经济管理体制。很多部门的职能都涉及到民营经济,却没有一个为民营经济进行综合协调、提供综合服务的专门机构。特别是要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搞好效能监察和投诉案件查处工作,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和破坏民营经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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