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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民政局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对市民政局、城管局、旅游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梁带领评议工作调查组,深入到市民政局、XX县、XX县、XX县、XX县。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专题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市民政局20**年以来的工作。调查组还分别征求了市纪委、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对市民政局的意见,实地察看了市民政局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站、武夷山休养院及四个县的部分福利院,社区居委会等。听取了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代表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入地了解市民政局的整体工作情况。现将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各项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1、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一是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高。全市共有五保对象 3.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1万人,占65%。全市218所农村敬老院大部分实现了蔬菜、肉油自给,物质和文化生活丰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高。二是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有效。20xx年以来,全市自然灾害频繁,面对灾情,能够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第一时间救灾核灾,第一时间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共向灾区下拨救灾资金1.8亿元、棉衣被2.3万床(件),恢复重建倒损房屋 1.2万户,救济灾民210万人次。三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全市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6万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35亿元,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相对稳定地保障了12万多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四是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20xx年以来,共下拨医疗救助资金4.15亿元,对全市城乡30.2万名患大病困难群众实施了救助。五是慈善事业快速发展。20xx年以来共募集资金近亿元。六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20xx年以来,共争取到上级各类民政资金36.5亿元,每年增幅平均达48%,为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涉军各项政策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到位,建立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推行自谋职业与政府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机制。XX县出台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革命烈士遗属农村土坯房改造优惠政策,实现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有效对接。双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XX市首次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XX市、XX县等8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
3、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一是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步伐加快,新(改、扩)建25所农村敬老院和4所社会福利院,县市城市社会福利院新建或改扩建已基本完成,市本级建成了 10200平方的儿童福利院、7000平方的救助管理站。20xx年,市儿童福利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涉外送养工作先进福利机构”;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二是福利彩票发行稳步运行,20xx年以来,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 4.72 亿元,募集福彩公益金 1.2 亿元;三是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百岁老人补助等正在逐步落实。全市共创办慈善阳光班18个,资助 900多名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建设。20xx年圆满完成了第八届全市2580个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依法产生了新一届文化程度较高、年龄较轻、能力较强的村(居)委会班子,对于问题较为突出,宗教、房股势力过于激烈的重点村和难点村,组织了工作组进村蹲点,分析情况,研究对策,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农民的监督权等合法权利有效行使;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将民政职能下移社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社区自治、服务和教育功能得到提升。XX县永丰街道北门社区以小区为网格单元,将辖区划为若干网格,完成对服务区域、服务对象、服务环节的全覆盖,确保群众服务需求能够及时得到解决。XX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广丰、婺源、玉山等县的一些社区被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殡葬管理逐步加强,进一步提高了殡葬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有10个县级婚姻登记处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荣誉称号;区划地名工作有新发展,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政区大典》编撰工作。
(二)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民政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各类民政对象更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广大民政干部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也不断规范和提升。
2、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全市婚姻登记做到了程序规范、办事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建立和完善了收养登记管理制度,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3、加强执法监督。近几年,不断加大民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着重清理了民政行政执法的依据、主体和事项,实行行政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纪检监察以及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民政执法监督体系,力求公正执法。
(三)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市民政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悉心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明确领导责任,组织专人负责落实。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办理,主动服务,全面落实。20xx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9件,办理率为100%。
(四)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水平
市民政局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他们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每周五学习日学习内容,确保公务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不断规范和提高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他们以行评为契机,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与推进民政事业大发展紧密结合,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机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二、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市民政局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救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虽逐年提高,但社会救助范围在不断扩大,总体保障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城乡低保只能维持最基本生活,医疗救助只能缓解部分困难,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创业难、收入低等问题均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是低保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低保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资格审查不够规范,随意入保、投机骗保、人情入保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低保对象享受的低保金额与其家庭困难程度不相匹配等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有的地方把低保作为化解矛盾的“万金油”,违背了低保政策的本意,挤占了低保指标,引起群众不满。
三是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对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民政干部队伍年龄偏高、文化偏低、人员编制偏少的现状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四是基层民主政治与社区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对威胁、贿选等不法选举行为的调查处理不力,对该类信访件的办理缺乏有效的措施手段。民主管理中,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待落实,村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
五是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推进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尽管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和社会化养老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相对于老龄化社会的实际发展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目前全市养老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养老机构建设力度还不够大,尤其是为失能老人提供全护理、半护理服务的机构还比较缺乏。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的运行管理机制,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投入的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综合保障能力,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要建立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并积极引导适龄低保对象就业脱贫。要加大公开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使民生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得更加公平、更有成效。
(二)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审核机制,加强低保对象审核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对象选择、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审核机制,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按时开展低保核查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力争达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出尽出,分类施保”。
(三)进一步加速推进城市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 79.8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14 %。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积极开展老龄工作研究,探索老龄工作方法,创新养老模式,加大对老龄福利事业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争取力度,侧重抓好相对薄弱的城市老龄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老年人供养、医疗条件,同时把老年福利事业作为“朝阳”产业加以扶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的积极性。多元化拓展提升老年事业建设水平。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构建多种模式养老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加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进一步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发展路子,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有效解决民办养老机构涉及土地和运行补助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着力改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条件,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社区服务、护理康复和精神关爱等需求;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行业的市场监管,促使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范化运行,保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重视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民政工作力量。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要制定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分级培训,努力提高各级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缓解基层人手不够的问题;研究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职业晋升、社会保障和表彰奖励等配套制度,为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活力。
(五)进一步加强指导与管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要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力量,提高相关业务水平,做好换届选举的政策宣传与工作指导,加大对威胁、贿选等不法选举行为的处理力度,切实重视对此类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提高村委会的民主管理水平。要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工作力量,健全便民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社区服务需求。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和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要更加重视研究解决社区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增强社区建设工作合力;对社区建设中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深入调研,大胆创新,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逐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围绕完善社区功能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在办公用房和经费待遇等硬件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社区行政化负担,真正发挥好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服务功能;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转变服务管理理念,重点加强对大型动迁社区调查研究,尽快创新完善大型动迁社区管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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